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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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617A/2021-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龙河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12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镇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农村经营管理。

2.指导、搞好辖区内各村村民委员会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辖区内的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镇、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我镇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管理、自治组织建设、物业管理工作。

6.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7.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信访、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8.负责本辖区的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0.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道路交通建设、违法建筑整治等,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12.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七)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

(九)镇人大办公室: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决议决定执行的督促、检查;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等各项会议;负责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做好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相关工作;做好本辖区内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服务,以及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等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

(十二)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服务工作。

(十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

(十四)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十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

(十六)旅游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内旅游资源的策划、包装、运营、管理,提升整体旅游质量和服务水平;制订和执行本辖区内旅游质量和服务标准;外宣及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十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对辖区内市政、环保、交通等项目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机构共12个,均属镇政府分设的内部机构,其中行政序列的有5个,事业序列的有7个,我镇年末实有人数88人。在职人数中行政55人,事业33人。

  1. 机构改革情况。

    本年度因机构改革畜牧站并入我镇政府管理导致事业人员较上年增加9人,同时人员保障经费增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0,120.12万元,支出总计10,120.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3.28万元、减少52.89%,主要原因是2019年乡村振兴慢城项目财政专项拨款以及慢城建设投入支出均较2018年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1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3.28万元,减少52.91%,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慢城项目财政专项拨款较2018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4.90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22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0,11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3.28万元,减少52.91%,主要原因是慢城项目建设投入较2018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625.86万元,占16.07%;项目支出8,489.04万元,占83.93%。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20.1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363.28万元,减少52.89%。主要原因是慢城项目财政专项拨款及项目建设投入较2018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1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15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慢城项目财政专项拨款较2018年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15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慢城项目建设投入较2018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2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存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2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4.74万元,占35.1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8.05万元,占2.38%。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09.61万元,占36.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1万元,下降0.3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的受益对象人数较年初产生了增减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42.66万元,占1.04%。

    (5)节能环保支出90.60万元,占2.20%。

    (6)农林水支出929.88万元,占22.59%。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7万元,占0.0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5.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44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在职在编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相较2018年人数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9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3万元,减少4.17%,主要原因是日常行政运行中对于行政开支的节省控制。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99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45.43万元,减少65.61%,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项目财政专项拨款的减少。本年支出5,99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45.43万元,减少65.61%,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5.99%,主要原因是在实际机关三公经费的开支过程中相较年初预算数对于资金的节省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0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的运管维护支出较2018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所需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过程中较年初预算更加节省控制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4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运管维护成本提高,再加上车辆使用年限长老化严重维修频次增加。

    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交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以及接受相关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减少41.1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未产生因公出国(境)支出;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4人,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13万元,增长56.77%,主要原因是慢城项目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导致机关事务较2018年有所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1万元,增长39.64%,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实际工作的开展会议次数的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2019年参加培训次数人数较2018年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以及垃圾清运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04.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主要用于各类项目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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