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将污染源普查工作纳入政府重要目标工作,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到领导、人员、资金、措施、责任“五到位”,并按照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
二是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放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方法和内容及相关法律规章,使普查对象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了解普查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污染源普查。
三是熟练业务,确保普查质量。对普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严格执行普查技术规范,防范数据失真。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做到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