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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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5024/2025-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邻封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5-10-1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镇人民政府的党建工作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辖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镇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村社党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区域化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镇人大相关工作;负责镇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2.履行镇人民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负责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配合建设施工单位维护施工秩序。

3.履行镇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工作职责。制定辖区村社建设发展计划,不断建立、完善村社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合理配置村社服务资源;培育和发展村社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建设;组织兴办社会福利和村社服务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及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科学普及相关工作。

4.履行镇人民政府的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服务,全方位联系服务中小微企业,积极培育服务市场主体;负责政策宣传落地,做好政策申报和业态调整;负责经济运行监测,承担社会经济统计工作;配合部门履行属地协管职责,长效治理辖区营商环境。

5.履行镇人民政府的社会治理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居住的外来人员及其房屋出租户进行综合管理;负责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履行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人民政府设置1个综合办事机构:基层治理指挥办公室;设置4个内设机构: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下设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640.35万元,支出总计2640.35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33.59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民调项目、一次性死亡抚恤、邻封村清廉村居试点项目等经费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640.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33.59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民调项目、一次性死亡抚恤、邻封村清廉村居试点项目等经费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0.35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640.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33.59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民调项目、一次性死亡抚恤、邻封村清廉村居试点项目等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01.06万元,占68.2%;项目支出839.29万元,占31.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40.3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33.59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民调项目、一次性死亡抚恤、邻封村清廉村居试点项目等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0.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33.59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民调项目、一次性死亡抚恤、邻封村清廉村居试点项目等经费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3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一次性死亡抚恤等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0.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33.59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民调项目、一次性死亡抚恤、邻封村清廉村居试点项目等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3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一次性死亡抚恤等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85万元,占2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60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老党员生活补助和2023年度街镇培育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奖励等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12.42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9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了2024年社区教育工作专项经费。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13.52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40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了老党员生活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80.89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0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了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5)节能环保支出23.46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6)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了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

7)农林水支出1263.91万元,占4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2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24年一事一议村级公共服务项目。

8住房保障支出84.30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5.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6.3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缴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15.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3.41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树立了习惯“紧日子”理念,减少了日常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9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举办了村歌大赛等大型活动,日常接待次数增加,“三公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4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村社区各类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了公车管理,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5.9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了村歌大赛等大型活动,接受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4万元,增长553.9%,主要原因是举办了村歌大赛等大型活动,日常接待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14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9.9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5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50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树立了习惯“紧日子”理念,减少了培训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6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树立了习惯“紧日子”理念,减少了日常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8.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0.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4%。主要用于采购邻封镇2024年村道安防工程建设邻封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电脑、空调等办公用品购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839.2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远少康   023-4033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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