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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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852A/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洪湖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8-10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关于做好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村(支部)委员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农委、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长寿农发﹝2023﹞25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保障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实施,2023年继续推进农业生产灾害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保机构和承保范围

    洪湖镇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支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长寿支公司承担保险服务工作。请各村做好对接工作(附件1)。

二、保险险种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财办〔2022〕31号),我区开展以下保险品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具体补贴内容详见附件1)。

    (一)中央补贴险种

    水稻、玉米、油菜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水稻、玉米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保费为36元/亩,油菜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保费为30元/亩,分担比例为三级财政保费补贴85%,种植业主自付15%。水稻、玉米、油菜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保额为600元/亩。

    (二)市级补贴险种

    1.柑橘成本保险。柑橘成本保险保费为20元/亩,分担比例为市、区两级财政补贴保费70%,种植业主自付30%,保险保额为1000元/亩。

    2.水稻、玉米完全成本补充保险。水稻、玉米完全成本补充保险保费为13.5元/亩,分担比例为市、区两级财政补贴保费80%,种植业主自付20%,保险保额为500元/亩。

    3.生态渔业保险。生态渔业保险保费为200元/亩,分担比例为市、区两级财政补贴保费70%,种植业主自付30%,保险保额为4000元/亩。

    4.现代渔业创新养殖保险(自然水面)。现代渔业创新养殖保险保费为24元/亩,分担比例为市、区两级财政补贴保费70%,种植业主自付30%,保险保额为800元/亩。

    (三)区级补贴险种

    “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保险。脱贫村“一村一品”项目产业发展保险保费为75元/亩(水果类)和100元/亩(中药类),保险保费为由区财政全额补贴保费,保险保额分别为1500元/亩、2000元/亩。

    三、全镇任务和指导性计划

    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镇任务为水稻保险7000亩,玉米保险5000亩,油菜保险2000亩,柑橘保险3000亩,渔业保险100亩。今年下达给各村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指导性计划(附件2)是综合各村实际种植情况及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的。

  四、推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村要深刻认识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农业保险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农业保险是实施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抓手,是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工具,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重要手段。村为村级保险服务机构,确定协保人员;组长为组级协保员,积极支持和协助保险承办机构开展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

    各村要召开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动员会议,要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保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和农户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确保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落实落地。各村要会同保险承办机构加强对协保人员的培训工作,讲解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讲解典型案例,培训业务知识和宣传技巧。各保险承办机构要组织村组协保员通过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资料、典型案例宣传、借助村民会议、召开院坝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农户相关的法律及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三)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保

    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积极参保。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在涉农项目上,给予优先安排;对未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安排涉农项目。

  (四)强化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监管

    各村要加强承保理赔管理,强化保险标的、权属等要素的审核查验,确保投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禁虚假记录或编制投保信息;应规范查勘定损,科学确定标的受损面积和损失率,严禁虚假理赔,严禁封顶赔付、平均赔付,严禁拖赔、惜赔、无理拒赔;应坚持规范经营,做到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做到承保、定损、理赔“三到户”。

    四、工作纪律

    农业保险工作是确保农民增收,切实增强农民风险意识,提高农户抵御自然风险能力的重要措施,各村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对承保审核和验收把关须实地抽查,做到参保人和参保面积准确,坚决杜绝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理赔环节要实地查勘,利用现代化技术方法科学测量,合理确定损失。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将会同洪湖镇农业服务中心不定期对农业保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投保情况进行实地查证核实,抽查率不低于投保总额的30%,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本次农业保险工作将纳入各村居季度考核。

    附件:1.各保险公司联系方式

          2.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标准

          3.洪湖镇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指导性计划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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