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人民政府 - 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单位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白鹤街70号

二、联系电话

023-40811217

三、办公时间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四、街镇简介

葛兰镇地处长寿区西北部腹心,桃花河上游、明月山东麓。西与四川邻水接壤,南邻八颗街道,北邻石堰镇,东邻新市街道,位于渝巫、长垫、葛狮、长邻路的交汇处,是长寿腹心地区交通要冲,距离重庆主城区80公里,距长万高速路合兴入口仅6公里,距离渝怀铁路川维站和长寿港码头25公里。葛兰镇是全市规划发展的“百个经济强镇”、“百个中心商贸镇”、“市级示范小城镇”、“市级文明镇标兵”、“首批启动的45个中心镇”、“市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重庆市交通安全文明镇”之一。

全镇幅员面积110.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422.6公顷。全镇户籍人口30769户68756人,城镇常住人口3万余人,流动人口3000余人。政府驻地葛兰场。镇域内通达公路380公里,畅通公路里程300公里。水资源丰富,桃花溪流经全境,矿产资源有煤、石灰石、白云岩、钾矿等11种,其中石灰石储量达5000万吨,白云岩储量达4000万吨。全镇森林覆盖率为54%。

高新区葛兰工业组团功能配套日臻完善,累计征地1377.4亩,建成标准厂房7.5万平方米,修建园区道路4公里。坚持一地一主业,入驻温氏、重粮、鼎盛等行业龙头企业56家,规上工业生产总值进入“百亿俱乐部”,吸纳就业人员累计达1.2万余人次,是一个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健身器材以及健康产业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健康产业示范区。

近年来,葛兰镇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有效应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艰巨繁重的微观任务、不期而至的风险挑战,在坚守中突破、在改革中前行,阔步迈进了全面小康社会,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全镇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干部群众积极向上,经济发展动能强劲,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讨论决定村居建设、村居管理、村居服务,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本镇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靠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辖区内各方面的关系。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选拔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上级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新的经济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六、领导村居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村居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积极参加村居建设。

七、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及联系人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

(三)镇人大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决议决定执行的督促、检查;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等各项会议;负责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做好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相关工作;做好本辖区内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服务,以及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工作。

(五)民政和社会(区)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工作;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

(七)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工作;

(八)财政办公室

主要职能: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能: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能: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二、事业机构主要职责及联系人

(一)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服务工作。

(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能: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

(六)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服务、聚商选资、乡村振兴、扶贫开发以及项目服务等工作。

(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以及市容、环卫、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及管理等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