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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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529U/2025-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但渡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5-10-1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镇人民政府的党建工作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辖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镇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社区党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区域化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镇人大相关工作负责镇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2、履行镇人民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负责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配合建设施工单位维护施工秩序。

3、履行镇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工作职责。制定辖区社区建设发展计划,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组织兴办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及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科学普及相关工作。

4、履行镇人民政府的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服务,全方位联系服务负责的楼宇、企业和项目,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老旧楼宇改造和物管水平提升负责政策宣传落地,做好政策申报和业态调整负责经济运行监测,承担楼宇经济和部分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工作配合部门履行属地协管职责,长效治理辖区楼宇周边环境。

5、履行镇人民政府的社会治理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居住的外来人员及其房屋出租户进行综合管理负责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履行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设置1个综合办事机构: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设置4个内设机构: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因本年度机构改革,内部办公室设置精简化,数量变少。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的建设、正常运行相关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一体化智治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统筹数字重庆建设,负责对接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的相关业务;负责镇机关的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机要保密、值班值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文秘档案、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网格管理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的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社会工作、政法、改革、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人事、民宗侨台、人大、政协联络、群团等工作;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内部审计、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市场主体培育服务、科技、水利、林业、交通运输、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征地拆迁、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供销合作等工作;统筹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生服务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民政、社会救助、老龄、卫生健康、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保护等工作;统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平安法治办公室:统筹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防范和处理邪教、法治建设、人民武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消防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等工作;统筹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统筹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推进本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757.65万元,支出总计1757.65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42.08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收支。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757.6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42.08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7.65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757.6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42.08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27.94万元,占58.5%;项目支出729.71万元,占41.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57.6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42.08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7.6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3.35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疫情防控经费下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86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情况新增一次性退休补贴、村社区干部补贴调标、新增街镇综合评价奖励经费、事业人员保险基数调整增加人员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7.6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3.35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86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一次性退休补贴、村社区干部补贴调标、新增街镇综合评价奖励经费、事业人员保险基数调整增加人员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6.71万元,占4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7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2023年度街镇培育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奖励经费项目

2)教育支出10.9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该指标差异金额被财政统一收回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96.16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8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老党员生活补贴项目功能科目年初设置错误,进行了更改减少。以及下达了一次性退休补贴金额。

4)卫生健康支出47.56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该差异指标金额被财政统一收回

5)节能环保支出6.81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6)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7)农林水支出619.63万元,占3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69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年初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归在此类,但该资金并未下达

8住房保障支出54.88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该指标差异金额被财政统一收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7.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6.2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8.67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引起人员经费浮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01.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32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维护、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购置、公务车运行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48.7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下达但渡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48.7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下达但渡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无公务接待费产生,故调整该项目预算,故无该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0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缩减支出,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无公务接待费产生,故减少该项,故无该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使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村社区各类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情况严格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0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运行情况,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计划,故未进行该类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本年度无公务接待工作开展,无相关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单独产生会议费用,会议产生的费用多通过日常办公费或与培训费共同开展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6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59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精简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服务费、培训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2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精简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项目工程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29.7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2024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00万元,评价得分分别为88.3、89.44分,绩效评价发现了预算执行率低业务管理等主要问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游欢   023-4033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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