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办事处 - 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单位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莲花街26号1号楼2号楼3号楼

二、联系电话

023-40794153

三、办公时间

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街镇简介

八颗街道位于长寿主城区西郊,东临桃花溪,西倚明月山,南靠晏家街道,北傍商贸重镇葛兰。八颗街道2015年由八颗镇撤镇设街而来,办事处驻地莲花街26号,距主城区10公里,辖原八颗镇、付何镇所辖行政区域,幅员面积99.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9平方公里,林地面积50平方公里(其中退耕还林面积8.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48%,街镇建成区面积66公顷。辖1个社区及15个行政村,5个居民小组及119个村民小组,全街道4576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810人,农业人口32958人。是长寿区现代产城一体化发展区,集装备制造、汽摩零部件、电子信息、生态住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城市新区。渝巫路、长洪路贯穿全境,渝长复线过境8公里,设八颗下道口一处;有菩提北路、菩提东路南段及延伸段和明桃一路等城市道路11公里,村道439.37公里。有武华、高产、前进3座水库,库容400万方。有500千伏武华变电站、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变电站各1座,中学2所,小学3所,幼儿园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及分中心2个。

五、职能职责

八颗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置的各项任务。主要职责如下:

(一)城市管理工作职责

1.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订辖区城市管理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

3.通过法定委托,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

4.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5.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施工单位维护施工秩序。

6.对辖区内的脏、乱、差负责全面整治。

7.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社会管理工作职责

1.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2.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对居住在辖区内的外来人员以及向外来人员提供房屋租赁的综合管理。

4.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及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5.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改革管理、卫生保健、计划生育、统计、人民调解工作。

6.负责管理辖区内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做好城市低保、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就业和就业服务工作。

7.做好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9.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三)社区建设工作职责

1.根据市、区社区建设规划,制定所辖区域的社区建设规划,制定所辖区域的社区建设发展计划,不断建立和完善社区各类公益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2.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3.兴办、发展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4.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帮助解决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的困难和问题,向上级政府反映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意见和要求。

5.对社区居民群众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6.及时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四)农村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经济信息工作,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业、工业、贸易、财政、税收、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及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3.指导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为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改造和职工的业务培训等提供服务。负责招商引资和劳务输出工作。

4.负责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

5.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普及工作。

7.协调工商、税务、供电、金融、保险等相关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8.负责农民增收、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的管理及审计、统计工作。

9.负责协调农业事业单位的工作。

10.负责移民工作。

(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四)民政和社会(区)事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七)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

(九)街道人大办公室:承办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实施的督促、检查;承办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各项会议;做好本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联系,以及区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履职服务保障;协助做好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扶贫等方面技术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

(十二)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对社区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物业、环境卫生、社会事务等方面服务工作。

(十三)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服务工作。

(十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

(十五)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十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

(十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