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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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828R/2024-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八颗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办事处(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1-2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3.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5.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

9.承办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实施的督促、检查;承办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各项会议;做好本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联系,以及区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履职服务保障;协助做好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工作;

10.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机构共1个,为行政序列,街道分设的内部机构,单位年初实有人数35人。均为行政人员。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16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64.3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拨款减少106.1万元,教育预算拨款减少1.14万元,农林水预算拨款增加了34.68万元,住房保障预算拨款减少16.17万元,卫生健康预算拨款减少了11.17万元,城市社区预算拨款增加12万元,节能减少环保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拨款减少了42.7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16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9.66万元,教育支出18.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20万元,城市社区支出20.00万元,农林水支出68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2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2.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了92.2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9.8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4.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4.33万元,比2023年减少13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68万元,比2023年减少了92.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退休人员增多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77.66万元,比2023年减少了39.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安排的预算项目减少,主要用于社会福利救助以及村社区运转及公共服务项目等重点工作。

我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67万元,比2023减少了0.08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0.67万元,比2023减少0.0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3.59万元,比上年增加70.33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安排的运行经费增多。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支出。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街道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77.66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0个,涉及资金877.6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2024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向皓玥  

                            联系方式:023-4079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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