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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关于二OO八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重庆长寿政府门户网   2008年3月26日      
局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抓好长寿交通系统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精神,坚持“计划生育是我国基本国策”的方针,继续坚持“三不变”,巩固“三为主”,推进“三结合”。结合我局系统实际情况,在抓紧和抓好上下功夫,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各单位要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人员、机构、报酬“三落实”;二是全年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两次以上;三是按照计划生育干部条件配备了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并积极参加区和局组织的计划生育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干部的业务素质;四是各单位建立计划生育协会小组,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小组的作用,使计划生育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要使计划生育工作得以顺进行,我们必须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各种宣传工具,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立足通过广泛宣传和建立生育成本导向机制,生活方式、养老方式导向机制,经济利益、政策法规和优质服务导向机制,进一步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提高群众执行计划生育的认识和自学性。 
      三、完善制度,措施到位 
      各单位要修订完善了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使计划生育工作有章可循。交通局继续与各单位签订《计划生育与人口管理目标责任书》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单位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坚持以避孕节育为主,抓好育龄妇女的安扎等手术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药具发放网络,药具服务上门,确保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发生。 
      四、坚持验证,无证否办 
      为了切实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一是与运管所、港航处以及有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任务的单位,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办理营运证时,首先验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坚持有证才办,无证否办;二是每个有门面的单位在与承租人签定房屋租赁协议时,首先验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坚持有证才签,无证不签。房屋租赁后,每季度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把好流动人口进入关、居住关、查验关。对流动人口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杜绝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和生育的现象发生。 
      五、规范管理,基础扎实 
      一是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帐、册,按时上报计划生育报表,准确反映计划生育情况,使统计报表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二是定期召开会议,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会,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了解计划生育情况,布置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发生。三是年终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计划生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表彰。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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