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关于印发局领导“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
责任制的通知
局机关各责任人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完善了局领导“一岗双责”和机关各科室、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局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局长是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副局长、纪委书记,调研员、副调研员在其分管工作中,对所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一岗双责”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一、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正伟同志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三)及时研究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四)保障局机关安全管理人员、经费、安全装备的落实。
(五)全面落实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交通行业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二、副局长彭朝辉同志安全责任
(一)贯彻落实港航、运管、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及交通企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政策。
(二)在部署分管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三)督促检查港航处、运管所、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局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
(四)督促分管科室、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有效治理和监控,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妥善处置安全事故的有关工作。
(六)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三、局纪委书记罗世国同志安全责任
(一)贯彻落实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政策。
(二)在部署分管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三)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按局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救,妥善处置安全事故的有关工作。
(四)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四、副局长高生洪同志安全责任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政策。
(二)督促安全科制定和落实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制度。
(三)组织开展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督促检查局属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
(五)组织开展交通行业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六)监督检查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七)组织开展交通行业的安全督查工作。
(八)督促检查局建管科、区公路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区交通重点工程办公室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
(九)交通行业发生安全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理事故。
(十)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五、调研员龙子江同志安全责任
(一)贯彻落实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政策。
(二)负责三峡淹没路桥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六、调研员梅俊培同志安全责任
(一)贯彻落实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政策。
(二)负责三峡淹没码头复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七、调研员王代碧同志安全责任
(一)贯彻落实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政策。
(二)协助罗世国同志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八、副调研员吴成刚同志安全责任
(一)贯彻落实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政策。
(二)协助高生洪同志抓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九、副调研员刘建惠同志安全责任
(一)贯彻落实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政策。
(二)协助罗世国同志抓好局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机关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
一、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有关科室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全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基础工作。
(三)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制定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督促完成及考核评比,组织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四)及时布置本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指导开展春运、汛期、黄金周等重大安全生产活动,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五)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按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六)负责安全管理经费、装备的编制、计划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促进安全管理。
(七)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设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区交通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新建项目做到“三同时”,规范交通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三)对在建项目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加强质量管理,全年不发生建设责任事故。
(四)负责确认全区通客车道路的技术等级;指导和监督管理公路养护、公路路政管理,全年不发生因公路养护、公路路政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五)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三、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安全生产的文件收发,及时传递安全生产信息,全年不发生因信息传递导致的安全事故。
(三)加强局机关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持证驾车,及时维修保养车辆,发现车辆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全年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四)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四、法制科安全生产责任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交通系统法制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建立和健全基础台帐等工作。
(三)负责交通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及时消除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全年不发生火灾事故。
(五)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五、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财务资金(现金)、票据的安全管理。
(三)负责对安全培训、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及相关经费的“提、管、用”工作。
(四)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六、信访科安全生产责任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做好危及安全生产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
(三)对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工作特别是事故隐患的信访案件及时传递或交办有关部门处理。
(四)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一、安全科
(一)胡安志(科长)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安全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局属事企业单位的执行情况。
2、负责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科室的安全工作,其工作对局长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负责。
3、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制定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督促完成及考核评比,组织交流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4、及时布置本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指导开展春运、汛期、“五一”、“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等重大安全生产活动,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广泛征求意见,负责受理群众对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负责安全管理经费和装备的编制、计划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促进安全管理工作。
6、对局属单位安排、设计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引进工程项目时,应检查督促做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7、为领导决策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提供详实资料,认真完成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韩文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安全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局属事企业单位的执行情况。
2、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起草制定交通行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信息简报、通报及相关文件。
4、协助做好系统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设管理科
(一)袁翔(科长)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建设管理科的安全生产工作。
2、指导和监督管理公路养护、公路路政管理,负责局管辖道路、桥(涵)、危险路段的安全设施目标计划的下达及监督、指导工作。
3、负责承担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
4、对在建项目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加强质量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邹长明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督促、指导公路局及有关单位对管辖道路、桥(涵)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整改。
3、负责确认全县通客车道路的技术等级。
4、督促、指导公路养护部门做好公路养护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何跃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承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
3、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办公设备和相关器材及有关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办公室
(一)李西彬(主任)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办公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局机关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及时督促驾驶员维修保养车辆。
3、负责局机关办公场所的安全设施管理和局机关大楼的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4、负责编制局机关大楼的消防安全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向柳颖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安全生产的文件收发,及时传递安全生产信息。
3、负责打字室相关器材及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朱光胜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对渝B72987车的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排查。
3、严格遵守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出行安全。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张雄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对渝BZ9366车的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排查。
3、严格遵守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出行安全。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张黎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对渝BB7038车的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排查。
3、严格遵守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出行安全。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法制科
(一)何春凝(科长)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法制科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交通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交通行业安全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培训教育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李文峰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督促指导交通行业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负责交通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和健全基础台帐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财务科
(一)付评(科长)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财务科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隐患整治、事故抢险资金及时到位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黎君益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所管票据的安全管理。
3、负责对安全培训、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及相关经费的“提、管、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周汝惠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财务资金(现金)、票据的安全管理。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信访科
(一)卢莉(科长)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局党委、行政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信访科的安全工作。
2、负责做好危及安全生产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
3、对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工作特别是事故隐患的信访案件及时传递或交办有关部门处理。
4、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