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关于依法治区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区交通系统广大职工和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保障我区交通“十一五”各项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长寿区依法治区第四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的通知》(长寿委发〔2006〕3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交通工作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二届八次、九次全委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宏伟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主法制完善、社会文明安定为目标,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为保障和促进交通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适应全区的工作大局,适应社会和广大交通职工和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显示需求,深入扎实地开展依法治区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职工和交通行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交通系统公务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健全依法治区组织机构,完善领导体制
我局成立以局长陈正伟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彭朝辉、梅俊培为副组长,局法制科、办公室、信访科、安全科、财务科、建管科为成员单位的“依法治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交通系统依法治区第四个五年规划,总结交流依法治理经验,检查和考核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法制科。
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依法治区”法制建设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并在2006年底以前将相关情况报局治理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依法治区激励监督机制
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本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依法治区责任制度、季度呈报制度、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对依法治区工作开展好的集体和个人,要予以奖励;对未能履行规定职责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增强全体交通系统职工和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交通系统职工和交通行业从业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
2.深入学习宣传与交通经济发展、交通职工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交通工作大局,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与交通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交通系统职工和交通行业从业人员依法表达自己的权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为我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建立和完善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想适应的交通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市场监管和调控能力,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为我区交通运输市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竞争有序的宽松环境;建立健全服务质量和安全信用评估体系,鼓励和扶持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信用高的交通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建立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和从业人员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继续推进客运车辆产权制度清理、整顿,实现产权与经营权的统一,减少因产权和经营权分离带来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依法监管交通运输市场,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从事交通运输的行为。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可能产生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查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三)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和满意度
各行政审批单位要以规范行政行为和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推进交通系统法治化进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行政部门职能。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行政审批透明度,继续落实行政审批法定、公开、公平制度,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公示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逐步减少不必要的审批事项,作力解决矛盾比较突出的行政审批事项问题。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责任,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不断完善决策公示制度、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决策听证制度、决策评估制度、决策追责制度等。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工作人员的主要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制度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年度考评工作。
(四)完善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
加强交通系统监督体系建设,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创新形式、保障效果,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党内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加强权力制约,确保公共权力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各单位支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勤政廉政的监督,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区
认真贯彻依法治区的方略,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交通行业法治建设。要围绕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交通行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 “法律进基层”、“法律进企业”等主题活动,以开展主题活动促进学习内容的深化,推进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六)建设平安长寿,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依法调解和正确处理交通运输行业和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基层调解工作。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政权和群众组织的作用,主动排查各种矛盾和隐患,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诉讼、仲裁的调解、裁判功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积极引导交通运输行业和从业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建立并完善有效调处新时期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加强社会舆论动态分析及预测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层层责任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大力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建设平安长寿”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大力整治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突出问题,强化治安防范,扎实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追究失职和渎职人员的责任。努力创造政治安定、社会安全、人民安宁的社会环境。
五、阶段步骤
本规划自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06年上半年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五年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单位在2006年底前要将依法治区规划及时报送局法制科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07年7至2009年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要点,作到部署即使、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在本规划实施中期的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0年为检查验收阶段。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各单位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区交通局组织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在本规划实施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