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创建发〔2008〕3号
(2008年 5月6日)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根据《文明城区测评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对创建重庆市文明城区工作目标责任进行分解。
一、区委办公室
责任内容:1、区委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列入议事日程;2、区委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动员文明城区创建工作;3、区委在创建工作中积极为群众办实事;4、做好文明创建的协调、督查工作。4、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二、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访办
责任内容:1、区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列入议事日程;2、政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动员文明城区创建工作;3、政府在创建工作中积极为群众办实事;4、协助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的协调、督查工作;5、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公开、规范、高效;6、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7、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确保不出现影响稳定的重大集访事件;8、建立政务网站并及时更新内容;9、利用政务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10、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11、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使社会管理职能;12、搞好依法行政工作,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公务;13、政府在民事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契约;14、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15、每年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16、指导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可通过互联网公开查询;17、指导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18、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范文件;19、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20、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的目录。21、政府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22、政府部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23、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24、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50%。
三、区纪委 区监察局
责任内容:1、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2、及时处理有关违法行政的投诉;3、群众对党政机关的满意度>90%;4、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5、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6、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7、对公务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8、“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符合本行业服务规范,诚信守法;9、行业风气满意度>85%;10、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11、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政令不畅、工作不力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区委组织部
责任内容:1、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形成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典型;2、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3、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综合素质培训;4、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5、加强和完善企业、城市社区、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团组织建设;6、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7、文明办职级明确。
五、区委宣传部
责任内容:1、负责抓好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工作;2、制定创建文明城区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3、制定文明城区创建的实施方案;4、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激励表彰机制;5、大力搞好文明创建的宣传,营造创建氛围,使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区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6、在《长寿报》和长寿广播电视台开设创建专栏、创建先进的公示栏目和不文明现象曝光台;7、有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8、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作为思想理论建设第一位的任务,理论宣传普及有计划、有措施;9、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 10、建立宣讲团、基层党校等面向基层的理论宣传队伍、阵地,并能承担理论宣传任务,正常开展活动;11、基层(企事业单位、街道)有理论宣传阵地,且管理有力;12、着眼现实问题,设立社科研究课题,并产生实际效果,近二年有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13、坚持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利用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全区性主题教育活动;14、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教育基地管理规范,免费开放;15、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16、建立形势报告会制度;17、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形势教育主题活动;18、形势教育师资队伍落实,阵地有保障;19、制定公民道德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20、《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字基本道德规范家喻户晓(知晓率≥80%),党政干部熟记,并主动宣传;21、制定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并为居民所熟知;22、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建设“诚信长寿”,指导各行各业普遍制定完善职业行为规范,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活动;23、结合创建“凤城百店无假货”活动,评选一批诚信示范店、诚信示范企业,在向阳路等街道创建诚信(信用)示范街;24、各社区普遍建立市民学校(市民文明礼仪学校),有效开展“三德”教育,使市民做到遵守公德,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设施,乐于帮助他人;25、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26、有重大先进典型被中央或省级媒体集中宣传;27、形成崇尚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市民对本区重大典型的知晓率≥80%;28、全区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3次/年;29、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广告总数的20%;3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烟草广告;31、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32、开展创建“凤城百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33、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面>85%;
六、区文明办
责任内容:1、制定创建文明城区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2、制定创建文明城区的实施方案,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3、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4、区、街道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健全的工作制度;5、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正常,能有效指导工作、协调创建工作;6、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形成合力,实现齐抓共管;7、认真落实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提出工作建议;8、有明确的创建目标、计划;9、有具体的保障措施;10、有健全的评估表彰制度和奖励措施;11、组织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有力;12、创建文明城区的知晓率>90%;13、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14、评选学习型单位、社区,常年开展市民终身教育,有计划、有教材,师资队伍落实;15、街道社区建立市民学校,有效开展活动;16、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17、影剧院、图书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基本无手机铃声;18、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19、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20、孤、老、残、弱得到志愿服务;21、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22、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社区的比例>80%;23、“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面100%;24、坚持开展全区性的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健全申报、检查、验收制度;25、制定并实施创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26、文明单位的评选过程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7、城乡共建机制健全,活动正常;28、通过创建城乡互动效果明显;29、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30、建立完善的精神文明创建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称号的评定由文明委统一协调;31、定期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的提案、议案;32、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有多种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33、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34、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建设“诚信长寿”,指导各行各业普遍完善职业行为规范,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活动;35、结合创建“凤城百店无假货”活动,评选一批诚信示范店、诚信示范企业,在向阳路等街道创建诚信示范街;36、每2年组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进行一次自查,组织全区文明单位交流活动;37、搞好社区共建活动;38、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并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39、围绕城市精神,开展全区性宣传教育活动。
七、区财政局
责任内容:1、财政总收入高于全国同类城区平均水平;2、区级财政收入年增长率高于全国同类城区平均水平;3、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4、区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5、有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6、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0%;7、人均科普经费支出>3.5元;8、将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纳入财政预算。
八、区发改委
责任内容:1、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我区发展规划;2、住房保障制度纳入城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九、区建委
责任内容: 1、无违章建筑现象;2、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围挡,工程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3、工地整洁,出入运输工具干净;4、按时施工,无噪音扰民现象;5、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无导致伤残的安全责任事故;6、建筑职工宿舍整洁有序,督促建设单位职工工资按时发放。
十、区民政局
责任内容:1、制定规划,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2、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直选制度,依法直选的社区居委会>80%的选民参与选举;3、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制度;4、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逐步达到总面积每万人>500m2;5、有专门的扶贫帮困机构,专款专用;6、贫困率<3%;7、有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活动;8、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形成机制;9、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10、最低生活保障线>本市平均水平;11、最低生活保障线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12、每百名老年人口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张)>1.8;13、大力开展科教、文化、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使活动的开展面达到社区的85%以上;14、搞好社区共建活动;15、各社区普遍建立市民学校(市民文明礼仪学校),有效开展“三德”教育;16、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置文明创建宣传栏;17、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18、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19、道路名称、标牌设置合理,文字、注音规范;20、公共图形标志设置合理,准确清晰;21、建立减灾、防灾综合协调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
十一、区市政局
责任内容:1、机动车道路面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2、人行道平整畅通,无损坏占用现象;3、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4、排水设施完善;5、人均公共绿地大于8平方米;6、500米之内无绿地盲区;7、公共绿地有长效管理机制;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9、主要道路、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10、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11、无违章搭建现象;12、无无证摊点现象;13、无乱张贴现象;14、无跨门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15、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16、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17、公用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18、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19、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20、白色污染整治达到80%;21、垃圾定点投放、清运及时,无散放、溢漏现象;22、居住区垃圾分类收集达到50%;23、污水纳管率>85%;24、城市公厕、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分布达到国家标准;25、在广场、交通干道、商业大街、车站等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和批准设置大型公益广告,并使公益广告>20%;26、公共图形标志设置合理,准确清晰;27、巩固“国家卫生区”成果,整治环境,搞好城市长效管理;28、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
十二、区政法委
责任内容:1、群众安全感>85%;2、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保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利益;3、按照见义勇为条例,对见义勇为者进行表彰;4、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支持率≥90%;5、无造成恶劣影响的见死不救事件。
十三、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内容:1、公共场所公共安全设施完好率达100%;2、有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处置系统,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健全;3、有社区民警值班制度; 4、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5、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6、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成效显著;7、无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8、群众安全感达85%以上;9、确保不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10、车辆停靠安全规范;11、交警文明值勤,车辆、行人服从指挥;12、有机动车、自行车的停放场地;13、机动车、自行车的停放有序;14、车辆、行人各行其道;15、车辆、行人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16、交通畅通,无人为造成的严重阻塞现象;17、加强对驾驶员和市民交通规则宣传和教育管理;18、安装电子警察,纠正驾驶员不文明行为、行人闯红灯等现象;19、交通事故死亡率<8人/万车,交叉路口阻塞率≤2%。
十四、区司法局
责任内容:1、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2、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4、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弘扬法治精神;5、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6、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事实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十五、区环保局
责任内容:1、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2、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72%;3、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5、公众对城区环保的满意率>75%;6、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任务。
十六、区教委
责任内容:1、学校把德育放在素质教育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2、与妇联、街道等单位共同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3、团队活动制度健全、活动经常化,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逐步达到98%;5、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6、建立健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并得到落实;7、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8、青少年理想、道德、健康教育有教材、进课堂、课时有保证;9、组织中小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10、大力开展科教、文化进社区活动,使活动开展面达到社区的85%以上;11、在城区学校设立大型公益性广告;12、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13、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14、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的措施;15、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16、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
十七、区文广新局
责任内容: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实施有效管理;2、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3、区图书馆为三级以上图书馆,年读者数量>50万人次;4、每百人公共图书藏书量>130册;5、区文化馆为二级馆;6、文化馆以开展公益文化活动为主,不能挪作他用,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100%;7、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8、建立社区居委会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的注册登记制度;9、>90%的社区居委会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并能正常开展活动;10、文化馆定期对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进行培训;11、无侵占、挪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现象;12、市民能在社区方便地参加文化活动;13、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数量(支/街道)>20;14、区级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次数(次/年)>10;15、无非法出版物市场及地下印制企业;16、及时取缔非法出版活动及非法出版物;17、书店及出版物销售网点不销售政府主管部门明文禁止的出版物;18、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19、文化遗产保护有专门的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20、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95%;21、大力开展文化进社区活动,使活动的开展面达到社区的85%以上。22、人均拥有体育公共设施>1.08平方米;23、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人/万人)>12;24、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45%。25、市民对政府工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达>85%以上;26、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文化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27、保证经常性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60%;28、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集中开展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整治活动,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十八、区卫生局
责任内容:1、每3-5万居民拥有1个卫生服务中心(站);2、>95%的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3、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满意率>80%;4、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证照齐全,亮证经营;5、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6、公共用具严格消毒;7、食品卫生符合卫生部门相关的质量标准;8、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9、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10、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11、建立通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严格执行疫情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12、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体系;13、大力开展卫生进社区活动,使活动的开展面达到社区的85%以上;14、献血等公益性活动机制完善,活动正常;15、无偿献血量占临床用血量的比例≥80%;16、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及遗体的行为的认同率≥50%;17、创建“国家卫生区”;18、二次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供水单位和卫生监督机构对水质检测的结果合格。
十九、区爱卫办
责任内容:1、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2、除四害达到全国爱卫会标准;3、创建“国家卫生区”,经常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
二十、团区委
责任内容:1、促成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普遍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部门;2、团队活动制度健全、活动经常化,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3、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设立区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4、校外活动场所内容健康,管理规范;5、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全社会性志愿者组织;6、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区人口总数的比例≥8%;7、正常开展志愿者活动;8、设立“希望工程”帮困助学机构,掌握困难学生的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慈善捐赠活动,发动市民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活动;9、开展创建“凤城百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
二十一、区妇联
责任内容:1、在广大妇女群众中开展“三德”教育,使妇女群众做到遵守公德,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设施,乐于帮助他人;2、家庭暴力投诉率每万户少于1.5起;3、与教委、街道等共同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4、有妇女维权机构并发挥作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
二十二、区总工会
责任内容:1、在各类企业中普遍制定完善职业规范;2、在职工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开展诚信教育。
二十三、区直机关党工委
责任内容:1、在机关干部中加强“三德”教育,使机关干部带头熟记20字基本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公德,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设施,乐于帮助他人;2、在机关干部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建设“诚信长寿”;3、按“三优一满意”的标准,开展文明机关建设。
二十四、区贸易委
责任内容:1、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建设“诚信长寿”,制定完善商业经营行业行为规范,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活动;2、结合创建“凤城百店无假货”活动,评选一批诚信示范店、诚信示范企业,在向阳路等街道创建信用一条街。
二十五、区质监局
责任内容:1、建立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2、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建设“诚信长寿”;3、结合创建“凤城百店无假货”活动,评选一批诚信示范店、诚信示范企业,在向阳路等街道创建信用一条街;4、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二十六、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责任内容:1、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建设“诚信长寿”;2、在医药企业中开展“诚信示范店”、“诚信示范企业”活动;3、维护医药市场秩序。
二十七、区工商分局
责任内容:1、建立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2、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3、无集中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和市场;4、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建设“诚信长寿”,在个体私营企业中普遍制定完善职业行为规范,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活动;5、结合创建“凤城百店无假货”活动,评选一批诚信示范店、诚信示范企业,在向阳路等街道创建诚信示范街;6、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可通过互联网公开查询。
二十八、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责任内容:1、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建设“诚信长寿”;2、在企业开展创建“诚信纳税企业”活动;3、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
二十九、区交通局
责任内容:1、严厉打击非法劳动车辆,最大限度遏制争抢客源现象;2、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 4、根据本区实际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改善公交站点建设与布局;5、市民对交通便捷程度的满意率>70%;6、车站等环境卫生良好,排队候车;7、搞好城区公共汽车、出租车等“流动文明风景线”建设。
三十、武警消防支队
责任内容:1、社区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三十一、区科委
责任内容:1、推进全区科技进步;2、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普活动场所;3、配合区科协搞好科普工作;4、建设达标科技馆一座(与青少年活动中心合并建设);5、大力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使活动的开展面达到社区的85%以上。
三十二、区科协
责任内容:1、全区性科普活动>3次/年;2、社区居委会宣传栏定期安排科普宣传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3、建立全区性科普志愿者组织,并正常开展活动;4、大力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使活动的开展面达到社区的85%以上。
三十三、区劳动保障局
责任内容:1、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2、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3、>95的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机构;4、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5、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6、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6、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75%;7、对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满意度≥75%;8、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9、对进城务工人员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三十四、区人口计生委
责任内容:计划生育率达到95%以上,计划生育工作保持全市先进。
三十五、区统计局
责任内容:1、与民政局一道使贫困率<3%;2、居民平均预期寿命75岁。
三十六、区编办
责任内容:文明办有单列的行政编制,人员落实,职级保证。
三十七、区房管局
责任内容:1、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0平方米。负责拆除房屋施工现场;2、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2、进城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
三十八、区电信公司
责任内容:1、每100人互联网用户数(户/百人)>12;2、城区电话主线普及率(线/百人)>60;3、协助建立长寿门户政务网。
三十九、区广电中心、新闻中心社
责任内容:1、大力搞好文明创建的宣传,使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知晓率达到9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2、设立精神文明创建专栏,设立创建先进的公示栏目和不文明现象曝光台。
四十、区安监局
责任内容:确保不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十一、区规划局
责任内容:1、精神文明的阵地和载体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2、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
四十二、区行政审批大厅
责任内容:1、设立政府部门集中办公“一门式”服务大厅;2、厅内窗口部门办事程序公开、规范、高效。
四十三、区法院
责任内容: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起/万户)<1.5。
四十四、区残联
责任内容:残疾人保障覆盖率(%)>95。
四五、区档案局
责任内容:1、区档案馆成为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2、档案馆为国家二级以上。
四十六、化工园区、工业园区
责任内容:1、搞好在建工程安全文明生产,减少建设垃圾和粉尘污染;2、已建成的道路安装路灯,搞好绿化,管理好已建道路、街道清洁卫生;3、在已建和在建的街道、公园、公厕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4、保护好在建区域水质;5、规划设置公厕、垃圾箱等市政环卫设施,分别达到国家标准;6、在主要场所设置大型公益广告;7、组织园区企事业单位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活动,并落实创建责任;8、积极支持配合所在街道及社区的创建工作。
四十七、区旅游局
开展红色旅游,拓展革命传统教育新阵地,制定加强红色旅游工作的意见或办法,加大红色景区、景点建设管理力度加强红色旅游宣传、推介工作,促进红色旅游健康发展。
四十八、凤城街道办事处、晏家街道办事处、渡舟镇、新市镇、长寿湖镇、葛兰镇
责任内容:1、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列入议事日程;2、党工委、办事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动员文明城区创建工作;3、党工委、办事处在创建工作中积极为群众办实事;4、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的激励表彰机制;5、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6、计划生育率达到95%以上;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全覆盖,应保尽保;8、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处文件可以查阅(含网上查阅),办事程序透明;9、社区建有文明创建宣传栏和科普宣传栏,其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10、每个社区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并逐步达到每万人500平方米;11、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0.15平方米以上;12、每个街道有20支以上的群众文化活动团体;13、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2人以上;14、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5%以上;15、每个街道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卫生部等十部门《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若干意见》发展一批社区卫生服务站;16、除四害达到全国爱卫会标准;17、各类公共场所卫生合格;18、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19、办好基层党校,使其能承担理论宣传任务,收到实效;20、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21、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并收到实效;22、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建设“诚信长寿”;23、各社区普遍建立市民学校(市民文明礼仪学校),有效开展“三德”教育,使市民做到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设施,乐于帮助他人;24、大力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使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总数分别达到80%以上;25、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26、大力开展科教、文化、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使活动开展面达到社区的85%以上;27、搞好社区共建活动;28、设立扶贫帮困机构,掌握困难群众的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慈善捐赠活动,发动市民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活动;29、积极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使各类志愿者占总人数的8%以上;30、认真开展无偿献血活动;31、大力搞好文明创建的宣传,使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32、在集贸市场、交通干道、商业大街、镇内学校、车站等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大型公益性广告。
重庆市长寿区创建文明城区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