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files/2008-5/200852284529264.swf

首页政务人大政协街镇部门 招商采购审批工业农业旅游商贸工商国税地税城建国土房产交通
新闻中心图片新闻视频新闻教育天地文化体育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化工园区晏家园区长 寿 湖机关党建食品药品
党风廉政长寿映象凤山论坛企业名片就业信息卫生保健步 行 街长寿美味居家生活区长信箱信箱回音RSS 繁体
 当前位置:居家生活 -> 专家看病
/upfiles/2006-12/20061231184813549.swf
近视眼的另类并发症
重庆长寿政府门户网   2007年11月15日      
    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睛是许多人的心愿,但屈光不正(主要指近视和散光)、戴近视镜等的普遍产生,除了引起近视并发症外,又同时衍生出许许多多的问题,现对这些问题加以分析,明确什么情况和什么原因,才可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这些现象包括:

    1、  眼突:长时间戴近视镜患者都有不同程度的眼突表一是眼睛明显突出,二是两突出程度不同,造成不对称,直接影响面部形象。

    2、  眼睛凹陷。有的患者是天生如此,有的患者是因戴镜等原因引起睛及周围肌肉萎缩,看起来凹陷且萎缩。

    3、  斜视:主要是两眼视力不等造成的,因两眼视力相差较多,副的伴随程度降低,久之便废弃不用,形成斜视。形成斜视的另一种情况是在儿童时期就有斜视,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情况。其他较特殊情况引起斜视的原因很少见。

    4、  单弱视:一种观点认为,孩童时期因屈光不正等原因导致缺少足够的光线刺激,从而形成弱视。医学上对弱视的定义是,因不明原因引起的视力低下都称为弱视。根据这一定义,形成弱视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有一部分患者是因屈光不正、斜视等原因造成的,如果能明确原因,就可以加以治疗了。

    5、  散光:许多患者原来没有散光,但在近视后突然出现散光;或者突然出现了近视和散光。由此说明散光是屈光不正(近视程度)加深的一种表现,如果用一定的办法降低度数,同时也能解决散光问题。

 

    以上情形因为可能影响到面部形象,影响到视物时质量,所以引起患者的烦恼和不安。或者说,这些问题同样需要迫切解决。但因为我们是有偿进行这一服务的,而从事这样一项服务是以看得见的或可测试的目标为基础,如果在一个没有标准、容易引起分歧的背景或潜在因素下就很难正常开展活动,因为我们不仅希望有成绩,还希望心情愈快,得到顾客的认可;如果患者充分认识近视的危害,以防治近视的心态为主,以防治这些烦恼的并发症为辅,那么我们将有一个可以接受的标准。作为患方,希望在付出后看到成效,而作为治疗方,同样希望在付出后有一个好的回报,因为我们要进行很多付出,而且希望把自己的事业做大。如果一些模糊的问题不能解决,就不可能光大,因为事业的大小是顾客的需求和回报决定的,比如高度近视在短期治疗后,突会会明显改观,想不反弹是可能的,但有时想不反弹就比较困难,比如某九百度患者,短期内是可以看到疗效的,但因为患者要戴镜、上网、要看书学习,这些因素的存在不仅使并发症会反弹,就是近视也会不断加重;如果你没有这些因素,不仅近视会缓慢恢复,而且也不会反弹,但这种假定几乎不可能的。

  做一件有意义的事需要纯正的目标:只有明确的目标,双方才能达成可接受的协议,如果无明确的目标或标准,那就很难说有什么成效———如果认为治疗近视还能解决这些烦心问题,就会认为做这件事很有意义;如果单纯为了某一不便认定标准的事情去努力,结果没有想象的好,心中就会有怨气。许多人希望一双明亮有神的睛,但这是以近视前的状态为基础的,复原或基本复原是第一目标,额外的一个没有标准的目标只能是一个惊喜,不便作为一个服务的尺度。为消除可能的误会或矛盾,本人希望顾客不要迷信科学或迷信某人,对自己要做的事有个大致的预期,从而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这是最重要的,因为成熟的思想加心平气和的努力往往有超过预期的成效,这才是双方的心愿。

上一条:心律失常患者的护理
下一条:角膜塑形镜阻止近视发展
 【推荐给好友】 【打印】 【  】 【关闭
长寿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网页..
关于对长寿区新市镇待命名为“..
重庆长寿网2008年12月信息维护..
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
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
市政府决定废止第一批87件规范..
关于申报2000万只蛋(肉)鸡产..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第二届“感动长寿十大人物”候..
长寿区专利资助奖励(试行)办..
长寿区成为全国唯一探索移民搬..
区领导节前检查安全
长寿区物价局落实价格临时干预..
四川维尼纶厂30万吨/年醋酸乙..
黄奇帆常务副市长对四川维尼纶..
旅游高速公路建设稳步推进
副区长霍家勤带队开展元旦期间..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龙头企业和..
《长寿改革三十年——中共长寿..
渡舟镇五种模式积极推进土地流..
 个人版|企业版|表格下载
长寿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年度考..
重庆市长寿区公务员(参照管理..
长寿区2008年公务员(参照管理..
本月起长寿区补偿城镇居民医保..
创业能享哪些新便利?
合作医保覆盖长寿城乡
劳动部门呼吁:理性对待劳动合..
长寿区劳动仲裁院成立
长寿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
本人辞职或被公司辞退,是否有..
抚养权问题
结婚才2小时就离婚啦? 女子索..
离婚法律问题解答
结婚彩礼该退还吗?
在小区内被车撞伤如何维权?
我的损失该谁承担?
将房屋转租他人需要房东同意吗..
劳动纠分案例
拖欠员工医药费不算欠薪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广告推广   相关链接   本站投诉   网上调查   本站收藏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主办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 2005 技术支持:西南网景
本站实名(3721):中国长寿 长寿  通用网址:长寿
备案序号:渝ICP备06002542号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