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序号:1
公开事项:纳税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
一、知情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二、保密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三、减税、免税、退税的申请权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四、陈述、申辩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六、控告、检举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序号:2
公开事项:纳税人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五十六条
一、依法纳税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二、如实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信息的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三、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