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files/2008-5/200852284529264.swf

首页政务人大政协街镇部门 招商采购审批工业农业旅游商贸工商国税地税城建国土房产交通
新闻中心图片新闻视频新闻教育天地文化体育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化工园区晏家园区长 寿 湖机关党建食品药品
党风廉政长寿映象凤山论坛企业名片就业信息卫生保健步 行 街长寿美味居家生活区长信箱信箱回音RSS 繁体
 当前位置:国税 -> 办税指南
/upfiles/2006-12/20061231184813549.swf
普通发票丢失报告
重庆长寿政府门户网   2005年12月20日      
一、政策依据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2、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或没收非法所得款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自行决定[《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遗(丢)失普通发票的书面报告;
    2、发票领购簿及遗失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室)“发票管理窗口”报送关于遗(丢)失普通发票的书面报告情况,并在报告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由业主签名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同时提供发票领购簿及遗失证明材料,填写《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
    2、“发票管理窗口”在《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后,交纳税人到各类报刊杂志社办理遗(丢)失普通发票声明作废手续;
    3、纳税人在各类报刊杂志社办理遗(丢)失普通发票声明作废手续后,将声明作废资料的复印件交发票管理岗;并对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上一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下一条:税务机关代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
 【推荐给好友】 【打印】 【  】 【关闭
长寿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网页..
2008年度新农村建设实绩统计表..
长寿区房管计生总成绩和体检人..
2008年下半年公招公务员总成绩..
长寿区2008年5~9月高温日数统..
11月14~18日我区将出现连阴雨..
关于缓解运营车辆加气难的公告..
关于查处取缔非法营运的通告
重庆市长寿区园林绿化管理所苗..
长寿区公开招聘房管和计生事业..
我区稳步推进绿色产业带及绿色..
我区第三产业实现加快发展
我区着力解决拆迁失地农民就业..
长寿区劳动保障局为民服务实现..
渡舟镇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
重庆(长寿)化工园区第一座22..
谭栖伟副市长对全市移土培肥二..
1-10月长寿区金融运行总体平稳..
长寿区采取五项措施有序开展三..
长寿区坚持“四严”原则选派大..
 个人版|企业版|表格下载
合作医保覆盖长寿城乡
劳动部门呼吁:理性对待劳动合..
长寿区劳动仲裁院成立
长寿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
长寿区征地农转非人员老有所养..
长寿区首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领..
“拿了养老金,吃了定心丸”
劳动保障监察员接受岗前培训
长寿区出台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
长寿区全面启动专项职业能力考..
将房屋转租他人需要房东同意吗..
劳动纠分案例
拖欠员工医药费不算欠薪
你为啥不愿签合同?
小学生秦某因学习成绩不佳,其..
子女已满18周岁父母还负担抚养..
丈夫私下卖房 律师认为无效
塑封消毒餐具付费之争
法律调解,促母子团圆
法律小常识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广告推广   相关链接   本站投诉   网上调查   本站收藏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主办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 2005 技术支持:西南网景
本站实名(3721):中国长寿 长寿  通用网址:长寿
备案序号:渝ICP备06002542号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