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寿区海棠镇司法所的调解员仅用了近三个小时,就迅速妥善调处了一起雇工死亡赔偿纠纷,避免了事态的升级,再次彰显了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压器”的强大作用。
2008年9月26日,长寿区海棠镇某小学在拆房过程中,农民工龙某从二楼摔到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的亲属一共50余人来到长寿与该小学拆房工地的负责人交涉,亲人突然陨命,赔偿金又达不到期望值,死者家属在现场哭天喊地,一起来助阵的亲戚朋友也跟着给施工方施压,施工方也不示弱,立即请了几十个朋友也赶到现场,就这样双方对峙着谁都不肯退让,使得局势立即紧张起来,海棠镇司法所接到现场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立即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及时稳定了失控的局面。
在事态得到控制后,司法所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死者家属与施工单位意见差距较大、龙某家庭状况比较差,司法所工作人员从同情弱者、体恤民情的角度考虑,积极与施工方联系,协商赔偿事宜,希望施工方在经济上尽量多补偿一些;同时也希望死者家属理解对方的艰难处境,力求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双方当事人对赔偿的金额问题难以取得共识,调解多次陷入僵局。经过调解人员近三个小时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和双方沟通,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施工单位一次性赔偿死者死亡补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人民币20万元整。
最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施工方把赔偿款存到了死者妻子的存折上。一起有可能诱发群体性冲突的雇工死亡赔偿事件,在海棠镇司法所的努力下,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