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网 记者 黄涛
近日,长寿区海棠司法所巧妙运用平息安抚当事人家属情绪、钝化矛盾焦点的调解方法,通过现场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买肥料而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前不久,我区海棠镇古林村村民杨某在土桥村朱某经营的肥料销售点买肥料时,不幸被库房滑落的肥料砸伤右手肩,后经朱某送到医院治疗痊愈出院。随后,双方就杨某就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金额等问题上进行了协商,但杨某要求赔偿1.5万元,而朱某只同意赔偿600元左右,双方由于分歧较大协商不成,情绪激动的杨某欲叫上亲戚朋友到朱某的肥料经营点,采取过激手段来要挟朱某,情急之下朱某向海棠司法所申请调解。
海棠司法所接到报告后,迅速拿出调处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解。但是,在调处人员到达现场后,杨某以自己正在和朱某就补偿金问题进行商讨为由,不需要司法所介入。面对困难,调解人员分析认为: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以到了临界点,必须找到一个双方都认可的中间人从中斡旋并随时和调解员保持沟通,以便掌握最新的动态。通过外围调查,司法所的工作人很快找到了当地村书记、村主任作为合适的人选,在和他们商讨后,由他们二人先行采取措施安抚杨某情绪。在杨某情绪逐渐平静之后,调解人员立即趁热打铁介入调解。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在调解过程中逐步将赔偿金额向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向折衷处理,同时还辅之以法律宣传和讲解,通过近2个小时苦口婆心的努力劝说,终于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从而成功地化解了这起因买农资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