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小的娃儿都出来偷东西,还能想出些骗人的方儿。这些娃儿都怎么了。”前不久,体育村一理发店被偷、附近的一个女子护肤店被骗,作案的都是同一个人——一个在读初中二年级的女生。难怪理发店老板感叹现在的孩子胆子越来越大了。
到今年11月,我国首部预防犯罪的法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8周年了,面对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社会问题,它昭示着我们的社会、学校、家庭,要更积极地来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要为此承担更多的义务与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有人将未成年人的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为世界三大社会公害。据公安部门调查统计,以往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打架斗殴和流氓犯罪等。近年来,伤害、杀人、吸毒和性犯罪的数量与比例都有所上升。
型案例发人深思
未成年人犯罪虽然发生在孩子身上,却是家庭的不幸,更是社会的悲哀,因为这些悲剧暴露出孩子与家长以及社会的问题,同时,它也在提醒社会各界透过此类案件剖析深究隐藏丁案件背后的原因。
案例一:文章开头提到的初二女生,可谓是一个“聪明”的小偷。这名初二女生先到一个理发店,慌称自己的母亲和理发店老板非常熟悉,然后就乘理发店老板不防之际,偷走了一部手机和若干现金。随后,这名女生跑到一个美容店,又慌称是理发店老板的熟人,前来替理发店老板拿价值上千元的高档护肤品。在被发现之后,女孩使用各种手段耍泼抵赖。
这名女孩的父母很早就离异,缺乏家庭的关爱,一步一步从小偷小摸发展到混迹社会,偷摸欺诈,成了派出所的“常客”。
案例二:今年不满16岁的李某是某中学的初三年级的学生,父母开有一家饭店,家庭经济很好。爷爷平时对李很溺爱,经常给李很多零花钱,养成了他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爷爷去世后,李某觉得父母给的钱不够用了,就养成了小偷小摸的坏习惯。一日李某看到邻居刚领了工资回家,遂动了贼心。深夜时分,他潜入邻居家,但被邻居发现,赶紧跑回了自己家。回家后,他越想越觉得窝囊,他既害怕被认出来了,又觉得没偷到钱很亏,于是再次潜入邻居家,偷走了1000多元钱和几张存折。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就在刑警勘查现场时,李某还若无其事地混在人群中看热闹。
案例三:新学年开始,校园安全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近年来,发生在校园内和周边的案件日益增多,对师生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构成的威胁。如刘某敲诈勒索一案中,年仅17岁的犯罪嫌疑人在—个月内先后多次向某学生强行索要财物达千元,被害人因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没及时向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而是背着父母从家里拿钱,给家里造成了财产损失,自己背负了极大的精神负担。究其原因,犯罪嫌疑想不劳而获,并且不知道这么做是犯罪行为。
案例四:前不久警方破获了一起盗窃案,涉及此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17岁,团伙的头目王某年仅15岁,他们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疯狂盗窃了10多起。这5人昼伏夜出,先后窜入10多家住户盗窃达万余元。这个团伙平时很少与人接触,一旦盗窃成功就全部挥霍一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目前,正在渴求知识的时候,在身体和身理、知识个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心理上、生理上尚未成熟,缺乏判断力,容易受到诱惑。他们往往三五成群,拉帮结派,共同作案,这些青少年犯罪团伙的危害性不压于成年犯罪团伙。
构筑防线:势在必行
为了将颁布并实施近8年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落到实处,社会各界人士从三个方面,即家庭防线、学校防线与社会防线进行不懈努力。
那么,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第一道防线的家庭,应该做些什么呢?采访中,据重庆少管所资料显示,离家出走与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直接联系。据悉,在该所收押的少年犯中,失学、有书不读、游荡在外的占70%,另外20%是在校生,他们多数是在假期内,放学后,教师管不了,家长顾不着的时候犯罪的。
“问题不出在中学生身上,而出在成年人和社会。”重庆少管所一名教员认为,造成未成年人离家出走与有书不读等的重要原因是学习压力太大。此时的家长再以望子成龙的心态对孩子施以高压教育,孩子不反抗才怪。而逃避这种“非人的日子”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离家出走,流浪社会。有些家长常常抱怨孩子这不好那不好,其实这些多数是父母娇宠、放纵所致。时代不同了,因此,只有家庭与家长有效地克服以上陈旧、传统的家教方式,才能还给孩子一个轻松、健康的生活与学习环境。
学校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二道防线,其责任重大。一些教育专家指出,日前当务之急要迅速克服应试教育的影响,力避单纯追求升学率,而忽视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法制与道德方面的教育误区。有些素质不高的老师还会歧视成绩较差的学生,并采用训斥、体罚,甚至赶出校门等方式来“教育”学生,以致让学生失去了正确的引导,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为此,该法第23条规定:学校不得歧视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另外,对于未成年人早恋,尽管国家教委1988年就发文要求在中学生当中开展性教育,但是,至今不少学校的性教育仍然羞羞答答,教材也陈旧,未成年人对性知识的渴望无法满足,便可能走向性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积极参与,进行综合治理。不可否认,社会上的腐败现象,不良风气等给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暴力与色情物品在文化市场上屡禁不止。对此一些家长说,街上不知什么地方就藏着凶杀、淫秽、赌博、色情的网络、游戏、图书,如果让孩子在这些东西的诱惑下生活,身心健康吗?这就需要有关方面依法通过行政与法律手段进行治理,从而构筑一条牢固的社会防线,还未成年人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
我区为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落到实处,会同相关部门部门,成立了关工委,并且在全区中小学推广由各级公、检、法、司等人员出任的法制副校长制度。这样,从管理机制上为落实该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守护未来:责无旁贷
尽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已近8年,然而,还有许多的家长与孩子不知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有位家长说他13岁的女儿平时学习懒散,他有一次在学校打了她,虽然以后多次道歉,可女儿见了他如同见到仇人,经常在外过夜,他们教育她感到十分困难,现在有了这部法律,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要征求父母同意,女儿如再不归家,我们就报警。另一位家长特别谈到,这部法律规定比较具体、明确,容易操作,对辍学流浪、受引诱教唆、加入团伙的未成年人等人群,怎样有效地预防犯罪,都做了明确规定。有八成中学生在了解该法的大致内容后,都感到很触动。
过去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决根据都是刑法14条,规则过于笼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了扩充、发展与强化,而且操作性强,是一项功在当代,泽被子孙的“希望工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二十一世纪的希望。守护未来,人人有责。我们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能迅速行动起来,让祖国的明天充满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