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委、区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求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做到“三到位”、“三不准”、“三公开”。 “三到位”:政策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要到位、征地工作的程序要到位、群众应得的利益款项兑现要到位。 “三不准”:在遇到需解决的问题和矛盾时,坚持建设与群众利益并重的前提下,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一切问题和矛盾及时解决在发生地,不准推卸、不准过夜、不准出村。 “三公开”:征地人口公开,青苗、附着物、房屋面积公开,安置补偿款项公开。通过“三到位”、“三不准”、“三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加征迁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从而化解了群众中各种矛盾滋生的隐患,促进征地拆迁工作依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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