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活动中,区房管局在深入街镇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了解到我区部分街镇在上世纪90年代实施的小城镇开发中,有许多购房户购买了房屋,居住多年后却未得到房屋权属证书,引起了诸多不稳定因素。针对这一情况,局党组专题研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三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老大难”问题。
一是分片划组组织人员深入街镇了解实情,掌握“两证”遗留问题长期不能解决的原因。通过了解,主要原因是在上世纪90年代,全区开展的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和小城镇建设,实行的“先上车后买票”建设模式,使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没有完善相关的用地、规划等手续,导致办理“两证”缺少法定要件而不能办理。
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主动与规划、建委、国土、财政、地税等部门协调,提出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制定统一表格交相关部门确认后,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三是及时调整办证程序,实行税款征收与办证分离。对欠缴契税和营业税的单位由财政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催收而不影响房屋权属证书办理。
1-6月,共办理6个街镇“两证”遗留问题2517件(套),涉及居民8000余人,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为维护我区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