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寻 异
于2008年7月28日受理邹延伟申请重庆市长寿区晏家木莲街7号1幢3单元1-3,3单元2-1房屋(农房权证206字第0005153号,商业,建筑面积:48.3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06.26平方米)的离婚权属转移登记,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现公告寻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若无人对邹延伟申请重庆市长寿区晏家木莲街7号1幢3单元1-3,3单元2-1房屋离婚权属转移登记提出书面异议,我局将依法为其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房产管理局
二00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