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我区廉租住房保障的标准确定为保障“双困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采取以租赁补贴为主,以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
租赁补贴。即应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政府按有关规定给予租金补贴。基本要求是保障对象到市场租赁住房,经确认后,按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计算租金补贴面积。租金补贴发放标准根据所租房屋地区类别,按市场租金标准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之间的差额计算,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补贴发放标准不超过10元。
实物配租。即按每人保障使用面积10平方米计算,配给合适面积的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房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拟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廉租住房超出保障面积部分按公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廉租住房建设标准采取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最大户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5平方米(主要解决少数三代同堂的“双困家庭”),且具备水、电、气、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的生活设施。新建廉租住房采取划拨用地,给予税费优惠政策。廉租住房采取“贫富混居”模式,分散规划建设。
租金核减。即对已租赁单位公有住房和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按照规定标准给予租金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