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4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渝环〔2023〕120号)要求,现将2024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打好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攻坚战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环保相关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实地走访调研,督促整改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6个(主办5个,协办11个),均已完成整改并销号。
(二)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阵地战
完成了全区19个街镇排水管网精细化排查,加快补齐管网短板,新建改造城镇排水管网88公里,总里程达1445公里,消除城市排水管网三四级结构性缺陷点位2302个、雨污错混接点位539个。扩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4万m3/天、日处理能力提升至12万m3/天。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92.83%,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
(三)打好建筑行业绿色发展持久战
绿色建筑节能稳步推进,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绿色建筑25.41万平方米,其中高星级绿色建筑11.75万平方米,组织实施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1.99万平方米。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36.23万平方米。
文明施工监管持续加强,打造市级扬尘控制示范工地10个,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强化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扬尘防控设施设备的配备,有效提升全区在建项目扬尘防控水平。
做好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指标管理,新增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站点3个,均开展二星级建站评分工作。督促7个既有站点开展绿色二星级改造工作,督促10个站点开展“一站一档”建档立户工作。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共计抽测32项次,抽测水泥等原材料148组,混凝土(砂浆)出厂试件45组。发出整改通知书共24份,均已整改完毕。
(四)打好桃花溪水质提升保卫战
组织季度区级河长巡河工作,开展桃花溪流域巡查。协同相关部门、街镇开展桃花污染排查,分析研判问题,分解落实整治任务,做好水资源保护、城镇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处置、流域生态流量管控、生态修复等工作,年均水质达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镇排水管网项目进度缓慢。自2024年以来,我委成功争取排水项目10个,总投资11.8亿元,下达资金补贴5.72亿元,完成进度约27%,投资建设比较滞后。
(二)排水管网缺陷整治率低。中心城区存量4178处三四级结构性缺陷,已整治2302处,还有1876处三四级结构性缺陷点位需整治,整治率55%。
(三)桃花溪水质存在波动。受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养殖尾水、畜禽粪污、源头排放不规范等因素影响,桃花溪支流高锰酸盐指数存在少数时间段超标,导致桃花溪水质出现波动。
(四)扬尘控制管理不够深入。监管工作仍不够精细化,部分施工单位对扬尘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导致仍存在施工现场围挡不规范、物料堆放和裸土覆盖不达标、土石方施工未湿法作业、作业时未开启围挡喷淋及雾炮等降尘设施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实施《重庆市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三年行动方案》,有效补齐城市排水基础设施短板,逐步形成“污水收集更全面,污水处理更高效,源头管控更精细,管理机制更完善”的高标准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体系。
(二)加快建筑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全区城镇区域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化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的深度融合,推动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5%以上。实施《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污染防治提升行动方案》,有效加强施工废水排放管理,施工扬尘及噪音控制,积极推广新能源施工机械,合理优化预拌商品混凝土产业布局。
(三)持续整改各类生态环保问题。加强统筹指导力度,持续做好存量生态环保问题整改督导工作,落实边查边改、坚持彻底整改。对已完成整治的,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维护监管。对正在开展整治的,加大督办力度,推动整改工作加速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