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90106M/2022-000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9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2 |
重庆市长寿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性住房房源的验收、接收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保障性住房的配租工作;并对已配租的保障性住房进行管理。
3、负责签订和履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具体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入住和清退;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出售、回购;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公房非住宅的经营、资金管理、安全管理和其他收益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5、协助办理住房保障家庭的资格审查、年度复查;协助查处保障性住房违法行为。
6、负责管理原重庆市长寿区住房保障中心退休人员。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长寿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8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6.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4.1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64.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8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8.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6.5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8.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5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6.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6.15万元,比2021年增加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59万元,比2021年增加38.5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25.55万元,比2021年增加25.55万元,主要原因是抚恤费及临聘人员费用单独列项等,主要用于廉租房租金补贴、公房维修及税费缴纳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7.2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2021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较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比2021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年限久,维修频繁;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委、办)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0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1个,涉及资金500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力 联系方式:023-4040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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