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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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90106M/2021-001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6-04-17 [ 发布日期 ] 2016-04-19

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挂重庆市长寿区民防办公室牌子)机关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财科)、法制科(区建筑执法支队)、勘察设计科、建管科、城乡建设科。重庆市长寿区民防办公室,内设1个机构即民防科。区城乡建委实行与区民防办人员统一领导管理、工作统一运行机制。

(二)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3个,分别是重庆市长寿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档案室、重庆市长寿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职能

1.承担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3.负责培育和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4.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职责。6.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7.承担区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8.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9.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10.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11.承担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12.承担推进建节能的责任。13.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14.负责组织制订地方城乡建设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的地方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用地指标,监督指导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制定地方建筑材料、设备进入建设市场的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15.负责管理本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全区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本系统企业改革。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2.4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116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33万元,项目支出392.15万元。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离退休人员费用、退休人员抚恤金、职工医疗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城乡社区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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