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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806137Y/2022-00183 [ 发文字号 ] 无文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12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继续使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分仓库的公告

日期:2022-08-15

根据重庆市应急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1〕79号)和《关于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分仓库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分仓库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该专项整治工作,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渝长有限公司原葛兰分仓库、石堰分仓库、江南分仓库通过整改验收,决定继续使用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渝长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分仓库石堰库区、葛兰库区和江南库区,其余不符合要求的分仓库一律停止使用。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渝长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重新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渝)PF〔2022〕00089)。

特此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

202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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