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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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806137Y/2024-000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13 [ 发布日期 ] 2024-12-13

关于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公示

日期:2024-12-13

2024131日,长寿区消防救援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一路236号附11号黄竹敏经营的长寿区竹敏茶楼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以下消防安全隐患:

一、缺少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4.1条第1款规定;

二、未按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3.2条第1款规定;

三、未按标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9条第5款规定;

四、未按标准设置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8条第3款规定;

五、未按标准设置应急照明,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9条第1款规定;

六、未按标准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7条第5款规定。

上述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3条、7.3.6条、第7.4.3条、第7.4.4条、第7.7.1条,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5.3.3条规定,综合判定黄竹敏经营的长寿区竹敏茶楼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后,已对黄竹敏经营的长寿区竹敏茶楼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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