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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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9303761/2019-035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28 [ 发布日期 ] 2019-10-28

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28

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原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长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科、矿山安全监督科、工贸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巡查科、行政审批科八个科室;下设长寿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长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情况;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行业、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及生产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开展安监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监督检查责任、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牵头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巡查、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察等职能。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183.93万元,支出总计14,183.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02.76万元、下降495.67%,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奖补资金阶段性支出、人员增资调资及追加的本年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等变动。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133.3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2,037.79万元,下降574.46%,主要原因是于煤矿关闭奖补资金阶段性支出、人员增资调资及追加的本年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等变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3.30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6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14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19.32万元,下降507.15%,主要原因是2018年煤矿关闭奖补资金阶段性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651.70万元,占4.61%;项目支出13,498.14万元,占95.3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5万元,下降32.69%,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结转34.0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13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37.79万元,下降574.46%。主要原因在于煤矿关闭奖补资金、人员增资调资及追加的本年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06.65万元,下降1,609.71%。主要原因在于于煤矿关闭奖补资金、人员增资调资及追加的本年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等的变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6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4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19.32万元,下降507.15%。主要原因在于煤矿关闭奖补资金、人员增资调资及追加的本年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等的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23.20万元,下降1,611.71%。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奖补资金阶段性支出、人员增资调资及追加的本年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等变动。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5万元,下降32.69%,主要原因是2018年明确各项开支,控制结转结余数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28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日常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37万元,占0.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1万元,下降21.58%,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薪资改革、养老制度变革及2017年新调入两名人员,2018年只新招入一名参公人员,同时2018年有一人退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07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是有行政人员退休。

(4)节能环保支出990.00万元,占7.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0.00万元,增长0.00%。

(5)城乡社区支出11,625.00万元,占82.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25.00万元,增长0.00%。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92.99万元,占9.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1.55万元,下降98.59%,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奖补资金阶段性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9.15万元,占0.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5.50%,主要原因行政人员退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1.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84万元,下降14.3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薪资改革、养老制度变革及2018年新调入参公人员一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4万元,下降26.23%,主要原因是有行政人员退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租赁费、邮电费、交通补助、劳务费和委托业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62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5.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此款用于冲减历年煤矿关闭借款。本年支出11,62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5.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此款用于冲减历年煤矿关闭借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8万元,增长36.17%,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进行了预算调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5万元,下降34.2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局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87万元,主要用主要用于执法检查、应急机要通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2.24%,主要原因是进行了预算调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0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外出派车合理化。

公务接待费7.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或市级有关单位到我区检查指导、调研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该支出异于常年,原因在于阶段性检查的开展,今年的接待次数和接待人次明显异于常年。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5万元,减少66.59%,主要原因是进行了预算调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5万元,下降66.9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8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7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工会经费、租赁费、邮电费、交通补助、物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4万元,下降26.23%,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机关各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69.6万元。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7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标准,做到了专款专用,绩效管理发挥了作用。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3.5万元,执行数为37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立项规范,二是资金监管及发放合规;三是保障了我区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自评不够细致,二是对事项的具体监管强度还需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做好项目绩效评价,二是根据财政要求,加强对项目绩效的监管,定期跟踪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确保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落到实处。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18年劝导站(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邓龙 13452139996

主管

部门

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125000

总量

1125000

项目自评得分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125000

其中:财政资金

1125000

年度总

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劝导和制止农村道路上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绩效

指标

指标名称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合计

100

100

是否有违纪违规情况

10

=0

0

100%

10

 

劝导站项目立项规范性

10

规范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立项:1、《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2〕125号)3、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安交办〔2015〕18号  4、常务会会议纪要(2014年-60号)

100%

10

 

资金监管及发放合规

10

合规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安交办〔2015〕18号和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发放,严格考评

100%

10

 

对全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控制

20

重特大交通事故=0

重特大交通事故=0

100%

20

 

劝导站资金到位及时率

20

=100%

=100%

100%

20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合规

严格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使用,未发现违规现象

100%

10

 

劝导站科持续影响度

10

不良反应=0

不良反应=0

100%

10

 

劝导站工作人员和群众对劝导站的满意度

10

》90%

95%

100%

10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我单位针对“劝导站”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基本情况:每个通行乡村道路的行政村(包括涉农社区)至少要设置1个劝导队,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两人为劝导站的劝导员), 由村支书、村主任或治保委员担任负责人;劝导站人员不少于2人,全区共设置劝导站225个;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实际设置劝导站225个,全年全区农村道路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主要问题:对劝导站的检查次数较少;

建议:丰富对劝导站的考核方式,实行有奖有罚制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我局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行政中心六家联建楼402(区应急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0662018

附件:重庆市长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决算情况表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

(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8日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pdf

    709479178_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pdf
    709479178_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709479178_收入决算表.pdf
    709479178_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709479178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pdf
    709479178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709479178_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709479178_支出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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