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202557/2021-00281 | [ 发文字号 ] | 长卫发〔2021〕132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6 | [ 发布日期 ] | 2021-11-06 |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寿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委属(代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等规范,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委办2021-125)的要求,为更好地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减少非意愿妊娠给广大妇女身心带来的伤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长寿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版)》,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长寿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等规范,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委办2021-125)的要求,结合现阶段的生育政策,为更好地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减少非意愿妊娠给广大妇女身心带来的伤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提升育龄人群避孕方法知晓率,增强健康意识,减少非意愿妊娠,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
(二)年度目标
1.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适宜的避孕服务。使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达到95%以上,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达到20%以上。
2.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提高育龄群众避孕知识知晓率,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达3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详见附件1)。
3.促进育龄群众采用高效避孕方法避孕,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
二、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
1.服务机构及服务项目。协议医疗机构为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的服务机构,各协议医疗机构服务项目详见附件3。
2.服务对象。育龄夫妻。
三、项目内容
(一)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
1.药具发放。包括采购计划、存储、调拨和发放服务等。各药具管理及发放机构按照规范做好药具的管理及发放,减少药具浪费,加强监管,严禁免费药具流入市场。各协议机构在提供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应按技术常规免费提供各项医学检查(初诊排查)(详见附件2),排除禁忌症,并对服用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对象定期随访。
2.开展健康教育。避孕药具宣传要融入卫生健康宣传,向群众宣传国家免费药具服务政策,传播科学避孕知识,增强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树立“避孕是为了更好的生育”“科学避孕,远离人流”等观念。
(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
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以及术前咨询、术后随访。各项手术适用对象及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内容(见附件2)。在符合医学指针的情况下优先推荐使用免费宫内节育器或免费皮下埋置剂。
(三)经费来源及标准
1. 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所需资金由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予以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免费基本避孕药具、药具运输、仓储设备购置和维护、仓储场地租用、自动发放机购置与管理、咨询指导、宣传教育、信息登记等,提供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的各项常规检查,按照210元/人标准据实结算。
2. 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所需资金由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予以保障。协议机构按照协议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所需经费由协议机构按照长寿区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结算标准据实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算(详见附件3),结算经费不包括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
四、职责分工
1.区卫生健康委承担本辖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上报辖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和采购合同,支付采购资金;负责确定辖区内实施免费避孕手术的协议机构,向社会公布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网点、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种类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协议机构名单,定期组织检查评估,按要求汇总、上报相关信息资料,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与困难。
2.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区卫生健康委委托,负责编报辖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落实药具入库质量验收、存储、调拨、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辖区基本避孕手术的技术支持,针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对各协议机构上报的免费避孕服务项目数据进行汇总审核。负责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的协议机构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要求,提供有针对性的避孕专业咨询指导服务并进行健康宣教,帮助育龄群众选择安全高效适宜的避孕方法,规范开展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并录入信息系统。在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前提供健康体检,开展分娩后和人工流产后及时避孕服务,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
4.药具发放服务机构包括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药具发放服务机构要向公众公布免费避孕药具种类和领取方式等信息,参照《工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帮助服务对象知情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药具,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药具发放服务机构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好使用和发放记录,及时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报送相关信息。鼓励通过镇街、村(居)委、自助发放机、网络等多渠道、多形式发放,提高服务可及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基本避孕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4),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生育科,由余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工作指导与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指导,保质保量开展工作
成立基本避孕服务技术指导小组(见附件5),指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基本避孕手术项目工作的技术支持,培训和指导,严格技术标准和流程。
(三)规范资金管理
按照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协议机构按照重庆市长寿区免费基本避孕服务手术结算标准据实进行结算,非免费服务内容产生的费用由服务对象自己承担。医疗机构不能重复、分解收费。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避孕节育政策和知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传播媒介,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健康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信息报送
1.各协议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次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的专题宣传活动和业务培训,并于11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图片、简报及总结)上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生育科。
2.各协议机构每季度统计上报免费基本避孕服务的服务数量、补助金额及服务登记花名册等相关资料于次季度15日前上报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对各协议机构上报数据汇总审核后,上报到区卫生健康委健康管理科,待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相关科室审核后进行经费拨付。区项目办每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上报区卫生健康委健康管理科。
4.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全区基本避孕药具使用经费的管理工作,包括药具的购置经费、以及药具自动发放机相关的费用,如新购置自动发放机、维修、维护等费用,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先行垫付,次年上报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审核后,据实进行结算拨付。
附件:1.长寿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评价指标汇总表
2.长寿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内容汇总表
3.长寿区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协议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及经费结算标准
4.长寿区基本避孕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5.长寿区基本避孕服务技术指导小组
6.2021年重庆市长寿区基本避孕服务考核细则
附件1
长寿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评价指标汇总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定义 |
目标值 |
计算公式 |
1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 |
辖区内辖区内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的比例。 |
95%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辖区内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的数量/上述机构的总数×100% |
2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数 |
为当年辖区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次数。 |
-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人次数=本地区当年免费发放基本短效口服避孕药、长效口服避孕药、注射避孕针、外用避孕药、避孕套以及实施皮下埋植和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人次数。 |
为当年辖区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 |
- |
区域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人数=无记录发放折合人数(按照《规范》折算数计算)+有记录发放去重人数(含自助发放机、面对面、网络等方式发放)。 | ||
3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 |
为当年辖区内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占当年辖区内采取相应避孕方法的育龄妇女总人数的比例。 |
30%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辖区内当年接受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本地区当年采取相应避孕方法已婚育龄妇女总人数×100%。 |
4 |
协议机构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 |
为当年辖区内协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例数占当年辖区内协议机构实施相应避孕手术总人数的比例。 |
40% |
区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本地区协议医疗卫生机构当年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例数/本地区协议医疗机构当年实施基本避孕手术总例数×100%。 |
5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人群基本避孕服务综合满意程度。 |
80% |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的服务群众对机构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方便性、及时性以及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的综合满意的人数/受调查的总人数×100% |
附件2
长寿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常规免费
提供服务内容汇总表
序号 |
项目 |
适用对象 |
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内容 |
1 |
提供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 |
育龄妇女自愿要求采用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避孕,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视觉、心、肝、肺、脾、静脉曲张、皮肤等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1年内检查正常者可免除)、妊娠试验、B超等。 |
2 |
放置宫内节育器术 |
育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且无禁忌证者,特别适合保持适当生育间隔拟再次生育的妇女或要求紧急避孕并愿意继续以宫内节育器避孕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妊娠试验,B超等和手术过程。 |
3 |
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到期更换或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拟计划妊娠,绝经过渡期月经紊乱,闭经6个月以上,因不良反应或并发症须取出,带器妊娠,阴道异常出血等,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B超、胸片、心电图检查等和手术过程。 |
4 |
放置皮下埋植剂术 |
健康育龄妇女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1年内检查正常者可免除)、妊娠试验,盆腔B超等和手术过程。 |
5 |
取出皮下埋植剂术 |
埋植剂使用期已满、计划妊娠、更换避孕措施、不需要继续避孕、因不良反应取出、避孕失败、患有其他疾病不宜继续使用等,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心肺听诊,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盆腔B超等和手术过程。 |
6 |
输卵管绝育术 |
经充分咨询,自主知情选择自愿要求输卵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或因某种器质性疾病如心脏、肝肾脏疾患等要求输卵管结扎术。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1年内检查正常者可免除),心电图、胸片、B超,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和手术过程。 |
7 |
输卵管吻合术 |
要求再生育且无禁忌证的妇女。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心电图、胸片等,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和手术过程。 |
8 |
输精管绝育术 |
已婚男子自愿要求输精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外生殖器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和手术过程。 |
9 |
输精管吻合术 |
适用于要求再生育、输精管绝育术后附睾淤积症经非手术治疗无效等情况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体格检查,泌尿生殖系统检查,精液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和手术过程。 |
注:针对特殊对象免费提供服务内容应根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进行确定。
附件3
长寿区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协议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及经费结算标准
协议医疗机构 |
提供服务项目 |
金额(元/例) |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放置宫内节育器 |
300 |
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350 | |
放置皮下埋植剂术 |
500 | |
取出皮下埋植剂术 |
360 | |
输卵管绝育术 |
1100 | |
输卵管吻合术 |
1700 | |
区第三人民医院 |
放置宫内节育器 |
300 |
取出宫内节育器 |
350 | |
输精管绝育术 |
500 | |
输精管吻合术 |
1100 | |
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八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渡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海棠镇卫生院、云台镇卫生院 石堰镇卫生院、葛兰镇卫生院 洪湖镇卫生院、万顺镇卫生院 龙河镇卫生院、长寿湖镇卫生院 云集镇卫生院、邻封镇卫生院 双龙镇卫生院、但渡镇卫生院 |
放置宫内节育器 |
220 |
取出宫内节育器 |
280 |
附件4
长寿区基本避孕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娟 党委委员、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红波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费建梅 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管理科副科长
黄晓容 区卫生健康委规财科科长
罗艳琼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兵 区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附件5
长寿区基本避孕服务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罗艳琼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妇产科主任医师
副组长:张敏 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成员:孔熙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妇产科主任医师
何泽真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妇产科主任医师
杜淑芳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陈建陆 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万 云 区第三人民医院外科主治医师
附件6
2021年重庆市长寿区基本避孕服务考核细则(试用)
检查单位(签章):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
分值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及说明 |
现场检查情况及扣分 |
整改措施 |
与上季度比较持续改进情况 |
基本情况 |
2 |
1、是否有本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药具需求计划、总结。 |
无计划总结扣1分,未上报药具需求计划扣0.5分 |
|||
2.药具发放:避孕套盒,栓盒,凝胶 盒,膜盒,避孕药 盒,免费环个 |
||||||
3、免费 例,其中取环 例,安环例,计划生育并发症 例,其它免费例 |
||||||
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及满意度 |
30 |
否按规定执行免费避孕基本手术,免费手术占同类手术比例40%。是否使用规范计划生育手术文书并记录。及时将免费计划生育手术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群众满意度调查,要求达到80%以上。 |
核查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协议医疗机构实施免费占比,达40%不扣分,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抽查5例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是否按要求录入系统,1例未按要求录入扣2分,扣完为止。随机抽查5例免费手术服务对象,1例未免费扣2分,扣完为止。满意度调查达80%不扣分,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未使用规范记录扣2分,缺项漏项每例扣0.2分;即时录入系统每例扣0.2分,扣完为止 |
|||
计划生育手术咨询及随访记录 |
10 |
1.是否完成计划生育手术咨询及随访记录,无生育要求是否立即落实避孕措施,发放避孕药具。2.查看产科病历,是否有产后避孕节育知情同意书。 |
随机抽查流产后、产后妇女是否承认提供计划生育咨询随访服务,1例未咨询指导随访扣1分。无生育要求未落实避孕措施发现一例扣0.2分。 |
|||
计划生育手术人员及手术室管理 |
3 |
1.人员必须具有计划生育手术资质。2.计划生育手术室保持清洁、整洁消毒等符合规范。 |
人员不符合资质开展手术扣3分;计划生育手术室不整洁、清洁扣1分,设施和设备未处于功能状态扣1分。 |
|||
药具发放及满意度 |
20 |
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达到30%。群众满意度调查,要求达到80%以上。药具发放要求落实到人,核实避孕药具发放真实性. |
覆盖率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抽查5人,1例不真实扣2分,每下降10%扣2分,扣完为止。 |
|||
药具调拨及账目 |
10 |
随机抽查3个药具批号,查看出入库是否及时(三天以内),账物、账账是否相符,出入库单是否规范签名盖章;查看是否每月定期盘存核对,是否有核对痕迹,签字盖章是否规范;查看是否按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出库。 |
信息系统未启用不得分。出入库不及时每一次扣0.5分;未按期盘存核对缺一次扣1分;有记录错误,每一项扣0.5分;每种账物不符扣3分,扣完为止。 |
|||
药具库房及药具质量 |
5 |
是否配置药具储存库房或药具专用储存柜,库存环境是否符合药具存储要求;库存药具是否分类摆放;有无药具品名、规格、效期标识;有无过期、变质等质量问题。 |
药具库存不达标每一项扣1分。摆放、标识不规范每一项扣0.5分;发现药具过期、变质等质量问题扣5分 |
|||
药具自助发放机管理 |
5 |
药具自助发放机是否清洁,正常运行。药具发放机上线率达到80%,连续缺货时间不超过3天,全年缺货不超过30天。(市站缺药除外) |
现场检查未正常运行扣2分,无故缺货一种扣1分。药具上线率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全年无故缺货持续时间超过30天,扣5分。 |
|||
药具廉政管理 |
5 |
加强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各个环节规范管理.严禁免费药具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
每发现1例免费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扣5分,年度药具管理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
|||
宣传工作 |
5 |
每年开展避孕专题宣传或讲座不少于4次。查看是否填写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简报等佐证资料,系统出库药具宣传发放数量与简报、存料卡时间数量是否相符合。医疗机构是否摆放宣传资料。礼包发放情况。 |
缺1次扣1分,无佐证资料视为未宣传。佐证资料缺1项扣0.5分,宣传发放数量与简报、存料卡时间数量不相符合扣0.5分;未摆放宣传资料扣0.5分。礼包发放1次不真实扣1分。(有文件要求宣传必须开展) |
|||
信息上报录入 |
3 |
按时上报计划生育手术花名册,将手术信息录入FIS系统。 |
花名册迟报1次扣0.2分,漏报1次扣0.5分。抽查未录入FIS系统每例扣0.5分,扣完为止。 |
|||
基层培训 |
2 |
是否对妇女主任或乡村医生培训避孕及药具知识,是否有签到册、课件、信息等资料。每年不少于1次。 |
无佐证资料视为未培训,培训记录不全酌情扣分。 |
|||
得分情况 |
检查人员签字: 领导签字: 陪检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