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202557/2025-0008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庆市长寿区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重庆市长寿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职业病防治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危化应急医学救援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建于1984年,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和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三级精神卫生中心。
(二)机构设置
医院设有晏家院区、葛兰院区,总占地面积135亩,建筑面积52000㎡。编制床位499张、开放床位1050张。在岗职工4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50余人。开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精神康复科、精神老年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中医科、急诊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中医馆)、公共卫生科、职业病防治科、放射科、特检科、检验科、药剂科、内窥镜室等19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CT、DR、C臂、数字胃肠机、胶囊内窥镜系统、宫腔观察吸引手术系统、彩超、超声骨强度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子腹腔镜、电子胃肠镜、麻醉呼吸机、臭氧治疗机、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团体生物反馈治疗仪、心理CT、失眠治疗仪、HRV身心反馈系统等现代化医疗设备。中心始终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在全市率先组建6大辅助性就业部,成功开展医防融合工作试点,引领区域医疗水平提升的能力日益增强。中心立足精神科,促进综合科,深耕亚专科,实现多种精神科疑难危重症诊疗、精神科关键技术全覆盖,综合医疗协同发展,已实现多种精神科疑难危重症诊疗、精神科关键技术全覆盖,在精神疾病疑难危重症的诊疗、全病程治疗、医疗康复和医防融合等多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和良好的声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6562.71万元,支出总计26562.7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618.1万元,增长122.4%,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新增13236万元,专项用于长寿区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的基建工程建设;支出总计同步增长,核心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10706.26万元,重点用于支付该扩建项目基建工程款。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6119.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969.08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新增13236万元,专项用于长寿区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的基建工程建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52.64万元,占61.84%;事业收入9669.95万元,占37.02%;其他收入297.35万元,占1.1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42.77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3016.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038.37万元,增长109.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06.26万元,重点用于支付长寿区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基建工程款。其中:基本支出10625.66万元,占46.17%;项目支出12391万元,占53.83%。此外,结余分配514.74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3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588.53万元,增长584.6%,主要原因是长寿区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结转资金2529.7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59.0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725.68万元,增长502.2%。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新增13236万元,专项用于长寿区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的基建工程建设;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同步增长,增加10706.26万元,重点用于支付该扩建项目基建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6.6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05.06万元,增长45.0%。主要原因是2024年社会闲散精神病人生活费和医药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0.31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7.8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50.84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2024年社会闲散精神病人生活费和医药费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9.1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8.84万元,增长63.0%,主要原因是2024年社会闲散精神病人生活费和医药费结转增加。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96万元,占39.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1.84万元,增长73.9%。
(2)卫生健康支出1667.84万元,占60.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5.07万元,下降19.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6.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2.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4万元,增长0.1%。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2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3万元,增长10.2%。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退休人员65人活动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6.1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15.87万元。本年收入132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2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新增13236万元,专项用于长寿区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的基建工程建设。本年支出10706.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706.2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06.26万元,重点用于支付长寿区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基建工程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培训费支出0.3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8.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3.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7.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4.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4%。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食堂食材、物业管理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社会闲散精神病人生活和医药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1841.0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蹇世伟 023-40714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