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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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02557/2025-000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重庆市长寿区云集镇卫生院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5-10-1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云集镇卫生院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是长寿区人民医院医联体对口单位,是一所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指导等为一体的综合卫生院。

现有编制床位40张,开放床位40张。单位编制人数28人,实有在职职工35人,其中在编人员27人、临聘人员8人;退休职工7人。

在职职工中含:副主任护师2人、副主任医师2人、主管药师1人、主治医师3人、医师8人、药师1人、主管护师5人、护师1人、护士2人、检验师1人、检验士1人网络工程师1人、康复治疗师1人。

1.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相关服务,独立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

2.承担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医疗康复,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3.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服务和家庭保健等相关服务。

4.承担卫生应急任务。主要包括区域内“120”急救、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相关任务。

5.承担卫生管理任务。主要包括协助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指导爱国卫生工作等相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长寿区卫生健康委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设有内科、儿科、妇产科、中医康复科、公卫科、放射室、检验科、B超室、西药房、治疗室、胃镜室、收费室、财务室、党政办、医务科等科室。下设11个村卫生室,共有52名村医。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081.36万元,支出总计1081.3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7.25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215万列入了财政拨款收入中,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拨款没有列入财政拨款收入中2024年单位出院人次增加了241人次,住院收入增加了;2024年收到健康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清算2023年公共卫生资金30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027.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62.37万元,增长54.5%,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215万元列入了财政拨款收入中,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拨款没有列入财政拨款收入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45万元,占58.3%;事业收入377.75万元,占36.8%;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50.54万元,占4.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3.62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892.4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8.02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2024年发放的以前年度超额绩效(33万元)较2023年(140万元)大幅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28.97万元,占70.5%;项目支出263.49万元,占29.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182.3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7.06万元,下降87.8%,主要原因是2024年使用了2023年结转的专项债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3.0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32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215万元列入了财政拨款收入中,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拨款没有列入财政拨款收入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4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56.64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215万元列入了财政拨款收入中,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拨款没有列入财政拨款收入中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52万元,增长67.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预算到事业收入中,未预算到财政拨款收入中。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4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2.82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支出渠道调整;2024年新招聘人员3名;以及补缴在职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部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52万元,增长67.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列为事业收入,但实际执行中该笔补助通过财政拨款渠道下达并用于相关支出,导致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3.84万元,占1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3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缴在职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部分

2)卫生健康支出512.40万元,占8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32万元,增长76.0%,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支出渠道调整2024年新招聘人员3名以及专用材料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3.20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时职工工资以2023年9月工资为基数,2023年4月岗位变动在2023年11月才审批,故此部分未纳入预算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0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6.77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支出渠道调整2024年新招聘人员3名2024年补缴在职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部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2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相关公用经费支出通过其他收入渠道列支,未使用财政拨款列支办公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3.6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56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基本建设项目。本年支出47.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24.44万元,下降72.6%,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基本建设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补助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补助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补助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复印纸一批、空调机1个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16.4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傅元英023-4036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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