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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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02557/2024-000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重庆市长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10-17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2、承担全区急慢性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免疫预防、消毒和病媒生物的控制工作;

3、承担全区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4、承担全区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工作;

5、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收集、报告疫情,负责全区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防控;

6、负责指导全区各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7、承担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职业病、放射病、食源性疾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

8、承担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科研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长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重庆市长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根据长委编发〔2020〕105号文件同意调整机构编制成立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副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技术检验科、职业卫生科、公共卫生和免疫规划科、慢性病与地方病预防控制科、性病和艾滋病预防控制科、传染病与媒介生物预防控制科、健康教育科、结核病防治科。单位编制人数139人,在职职工91人,退休职工40人,外聘人员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34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3.32万元、上升52.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9.3万元,占37.74%;事业收入2556.29万元,占59.70%;其他收入213.77万元,占2.56%.

2.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615.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3.94万元、上升56.60%。其中:基本支出7415.97万元,占86.07%;项目支出1199.81万元,占13.93%。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05万元、下降50.07%,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财政资金不允许权责发生制列支,结转资金基本为非财政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03万元,上升9.1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9.58万元,增加36.85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与原重庆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合并,财政拨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2.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92万元,上升12.8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与原重庆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合并,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4.96万元,增长39.75%,是我单位2023年与原重庆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合并,财政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3.97万元,较上年增加449.6万元,上升20.21%。其中:人员经费193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77万元,增长19.4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与原重庆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合并导致财政支出和上年相比增幅较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8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75万元,增加2.85倍,主要原因2023年单位发生的工作餐费在公用经费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列支,2022年按要求工作餐费在人员经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列支,造成公用经费金额和上年相比增幅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6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9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3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6万元,减少19.1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2022年相比降幅较大。。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元,车均运行维护费2.3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加94.12%,主要原因是2023年召开会议次数较上年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4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重庆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合并,开展培训次数较上年增幅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827.6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吴茵;联系方式: 19923673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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