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89594Q/2023-00036 | [ 发文字号 ] | 长寿文旅发〔2023〕32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8-04 |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废止《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电费补贴申报细则》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区文化旅游委党委第6次会议研究决定,对《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电费补贴申报细则〉的通知》(长寿文旅发〔2022〕45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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