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89594Q/2022-000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旅游、服务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4 |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0年度本级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的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区级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实施文化、旅游、体育的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体育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8.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9.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10.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1.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2.负责推动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4.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5.负责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文物保护、传承,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全区体育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7.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8.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9.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20.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本级由8个职能科室组成,即: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科、公共文化科(艺术科)、旅游科(宣传营销科)、体育科、广播电视科、文化遗产科、市场产业科(行政审批科)。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长寿区青少年业余体校、重庆市长寿区文化馆、重庆市长寿区图书馆、重庆市长寿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长寿区全民健身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长寿区青少年业余体校、重庆市长寿区文化馆、重庆市长寿区图书馆、重庆市长寿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长寿区全民健身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原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局职责整合,重新组建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0095.49万元,支出总计30095.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74.75万元、增长391.7%,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古镇项目旅游产业补助与旅游经营补贴共计24,335.50万元,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885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21.79万元、增长485.25%,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古镇项目旅游产业补助与旅游经营补贴共计24,335.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51.56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243.93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919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74.64万元、增长399.86%,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古镇项目旅游产业补助与旅游经营补贴共计24,33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78万元,占3.03%;项目支出28305.68万元,占96.9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0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9.89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合理利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095.4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974.75万元,增长391.7%。主要原因2020年增加古镇项目旅游产业补助与旅游经营补贴共计24,335.50万元,收入支出均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52.52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7.19万元,增长284.69%。主要原因是增加古镇项目旅游产业补助以及其他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9.37万元,增长21.82%。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项目,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43.9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1.96万元,增长174.65%。主要原因是增加古镇项目旅游产业补助以及其他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1.62万元,增长12.1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项目导致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1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75万元,增长304.67%,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增加,因项目未完成,结转结余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5.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87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39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节约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067.4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9.79万元。本年收入2209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万18924.6元,增长596.16%,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经营补贴项目经费。本年支出2297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22.69万元,增长836.3%,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经营补贴项目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8万元,下降52.86%,主要原因是节约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节约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度本部分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5万元,下降65.55%,主要原因是节约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4.6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外出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4.07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5万元,增长299.02%,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增加,相关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4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27元,车均维护费1.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85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75.36万元,下降39.41%,主要原因是2020年节约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万元,下降36.55%,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培训相关工作减少,培训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0.52。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28305.6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得分 |
1 | 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 | 0.95 | 100 |
2 | 群众文化 | 116.04 | 98 |
3 | 群众体育 | 65 | 100 |
4 | 文联采风 | 10 | 97 |
5 | 各种文艺协会经费 | 28 | 95 |
6 | 老放映员医疗补助资金 | 34 | 100 |
7 | 体育场馆运行及免费低收费开放 | 148.09 | 96 |
8 | 各体育协会经费 | 27.00 | 100 |
9 | 村村运行维护费 | 52 | 100 |
10 | 体育彩票公益金 | 731.58 | 96 |
11 | 体育彩票发行业务工作费 | 4.23 | 96 |
12 | 中央及市级文化资金 | 318.71 | 96 |
13 | 旅游宣传营销及产业发展资金 | 1294.04 | 98 |
14 | 旅游厕所补助及大篷车巡游 | 30.4 | 90 |
15 | 旅游行业管理 | 14.27 | 100 |
16 | 办公用房租金及区属国在企业项目资金 | 21762 | 100 |
17 | 体彩销售优质网点扶持资金 | 112.95 | 100 |
18 | 长寿游杂志 | 32 | 96 |
19 | 古镇项目旅游产业发展资金 | 2835.5 | 100 |
20 | 足球场建设费 | 359.32 | 100 |
21 | 杨克明故居修缮保护经费 | 329.59 | 10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陈寒宇 联系方式:023-4066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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