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 - 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单位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新城桃源大道13号附1号1-2楼

二、联系电话

023-40244072

三、办公时间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四、部门简介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是重庆市长寿区地方政府主管商务的政府机构。目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产业发展科、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科、行业监管科、外经外贸科(行政审批科)等科室。

五、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内外贸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本区商务工作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拟订本区内外贸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 施。

(二) 承担全区外经外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等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本区贸易 促进体系的建立,推动全区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发展;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外贸基地建设,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三)协调全区对外开放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中的重要事项;牵头推进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发展;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指导本区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

(四)贯彻和组织实施本区“走出去”战略;组织本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负责外商投诉协调服务;管理对外援助业务。

(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商品市场、大型商业中心、商圈、特色街、夜市规划布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

(六) 贯彻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职责,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本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方案,组织起草商贸服务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发布商贸服务行业发展导向,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本区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八)负责推进全区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管理,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酒类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

(九)落实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落实会展经济发展政策,制定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会展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会展行业环境;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境内外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支持品牌展会发展。

(十一)负责本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 二)承担全区物流管理职责,拟订全区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水、空、铁、公等口岸功能建设,服务国际贸易大通道,推动水、空、 铁、公多式联运打造;牵头推进物流园区建设;负责全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仓储业发展、冷链行业和全区货运代理管理工作;负责服务协调优化口岸环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促进通关便利。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党政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政务公开、后勤服务、财务管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信访维稳工作;承担本系统的组织、人事、宣传、纪检、党务、社会保险、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统战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安全管理。

二、产业发展科。牵头拟订全区商务(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口岸管理、跨境电商、服务贸易、市场体系建设)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商品市场、大型商业中心、商圈、特色街、夜市规划布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牵头负责全区各类商贸物流重大项目的服务工作;指导本区商贸业态培育、调整和商贸企业的改革发展;负责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负责培育和发展总部经济;负责批发业行业管理,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牵头促进农商对接、农商互联,做好产销衔接,搞活农产品流通;拟订全区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会展经济发展政策,制定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会展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会展行业环境;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区内的大型商品交易会、展览、展示等各类促销活动;负责推进本区商务服务业发展,拟订全区商务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保健业、家政服务业、家电维修业、婚庆业、人像摄影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方案,组织起草商贸服务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发布商贸服务行业发展导向,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本区商贸领域品牌建设;负责“老字号”发展与保护工作;指导商贸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 改革和创新发展。

三、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科。承担全区物流管理职责,拟订全区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水、空、铁、公等口岸功能建设,服务国际贸易大通道,参与推动水、空、铁、公多式联运打造;牵头推进物流园区建设;负责全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仓储业发展、冷链行业和全区货运代理管理工作;负责服务协调优化口岸环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促进通关便利;落实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牵头全委扶贫工作(包括消费扶贫、电商扶贫等)和科技创新等相关工作;负责商贸系统信息建设,推进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

四、行业监管科。贯彻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领域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本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指导商务服务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务服务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商贸领域监管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 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酒类流通 行业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本系统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负责生态文明建设,节能环保、绿色消费等工作。

五、外经外贸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全区外经外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等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本区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推动全区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发展;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外贸基地建设,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协调我区对外开放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中的重要事项;牵头推进平台经济发展;指导本区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贯彻和组织实施本区“走出 去”战略;组织本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负责外经贸、外资企业统计与招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职责,依法实施 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承担外商投诉协调服务工作;落实本区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和赴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对外援助业务;承担涉及商务领 域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商贸设施建设项目报批手续的申报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定期清理行政审批等面向社会的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编制服务指南,向社会公示;定期向本部门相关科室通报行 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审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的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