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MB15517796/2025-0031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2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2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调整长寿区国四、国三及以下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区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化调整我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重庆市国四国三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渝环〔2025〕6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规〔2025〕9号)要求,我局会同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草拟了《关于优化调整长寿区国四、国三及以下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区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于2025年12月20日之前将宝贵意见建议发送至csltxd@126.com,我们将对征集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40460016
附件:关于优化调整长寿区国四、国三及以下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区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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