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MB15517796/2025-00310 | [ 发文字号 ] | 长寿气应办﹝2025﹞7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9 |
关于启动长寿区2025年第4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重庆市气象台联合预测结果,10—11日冷空气前部挤压,湿度升高风速降低。按照最新气象形式判断,我区可能达中度污染。为有效应对本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按照《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建议函》以及《重庆市长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长寿府办发〔2023〕26号)有关要求,决定于2025年12月10日0时启动我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请各单位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采取有力减排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重污染天气期间,请广大居民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必须出行时建议做好个人防护。
重庆市长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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