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MB15517796/2025-00304 | [ 发文字号 ] | 长寿气应办﹝2025﹞5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30 | [ 发布日期 ] | 2025-11-30 |
关于启动长寿区2025年第3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川渝两地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联合会商意见,预计从11月30日起,盆地大部气象条件进一步转差,区域性污染天气进一步加重,大部城市将出现轻度至中度污染过程,成都平原、盆地南部、中部片区局部城市及重庆市部分区县有颗粒物轻度—中度污染风险,目前四川省成都、自贡、宜宾等城市已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为有效应对本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川渝地区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修订版)》、《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建议函》以及《重庆市长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长寿府办发〔2023〕26号)有关要求,决定于2025年11月30日14时启动我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请各单位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采取有力减排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重污染天气期间,请广大居民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必须出行时建议做好个人防护。
重庆市长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5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