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 - 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单位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桃源支路49号

二、联系电话

023-40661100

三、办公时间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部门简介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长寿区地方政府主管司法行政的政府机构。目前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研究室、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治处等科室。

五、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起草全区法治建设和开展依法治区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协调监督各街镇、各行业、各部门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考试考核工作。

(三)管理、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各类法制培训教育工作。

(四)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律师工作及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指导全区法律服务机构、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各项业务活动。

(五)管理、监督、指导全区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六)管理、指导街镇司法助理员、街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

(七)管理和指导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管理、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十)负责全区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及人员的登记、审查工作;查处或协助查处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一)管理、指导、协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十二)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司法统一考试的相关工作。

(十四)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物资装备、固定资产投资。

(十五)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内设机构

(一)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研究室、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治处。

(二)下属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长寿公证处和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设立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菩提司法所、凤城司法所、晏家司法所、江南司法所、渡舟司法所、新市司法所、八颗司法所、长寿湖司法所、云台司法所、葛兰司法所、但渡司法所、邻封司法所、云集司法所、双龙司法所、龙河司法所、海棠司法所、石堰司法所、洪湖司法所、万顺司法所19个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