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009303761/2017-0202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10-24 | [ 发布日期 ] | 2017-11-03 |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长寿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6个职能部门,3个下属事业单位,19个基层司法所。
(二)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主要职能是:
1、管理、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各类法制培训教育工作。
2、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律师工作及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指导全区法律服务机构、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各项业务活动。
3、管理、监督、指导全区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4、管理、指导街镇司法助理员、街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
5、管理和指导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6、管理、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7、管理和指导“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8、负责全区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及人员的登记、审查工作;查处或协助查处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9、管理、指导、协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10、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1、负责全区司法统一考试的相关工作。
12、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物资装备、固定资产投资。
13、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054万元,支出总计1834.1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收入增加445.61万元、增长27.70%,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区财政加大了对业务经费投入特别是区级配套经费保障落实;二是由于工资结构调整、增资调资及人员增加等因素提高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投入。支出增加289.34万元,增长18.7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结构调整、增资调资、缴费基数提高和人员调进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业务工作拓展、物价上涨等业务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2、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0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9.20万元,占88.00%;其他收入244.80万元,占12.00%。
3、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83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07万元,占63.13%;项目支出676.12万元,占36.87%;
4、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2.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19.8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结转区级配套的案件补贴专款和菩提司法所来年的装修设备采购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09.2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0.81万元,增长12.49%。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资、增人增资等原因区财政增加了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投入;二是根据业务工作开展实际需要,区财政加大了对项目经费的保障力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6.64万元,增长27.18%。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和市级转移支付案件补贴专款未纳入年初预算,年未据实追加拨付;二是年中增加了政法跨区域奖补资金、菩提司法所办公租赁装修款等项目经费;三是年末结算增加了人员经费。
2、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7.9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43.09万元,增长15.74%。主要原因:一是执行工资调资和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业务经费的拓展和物价上涨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3、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3万元,占0.01%;公共安全支出1523.55万元,占85.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和市级转移支付案件补贴专项款年初未纳入预算,年未调整预算据实追加拨付;二是根据业务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区政府审批的项目经费年中审批落实到位;教育支出6.08万元;占0.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45万元,占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实行工资改革和调资增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03万元,占3.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缴费基数的变动;住房保障支出77.7万元,占4.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的变动,二是动用了2015年未能及时支付结转到今年来支付的一笔结转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8.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0.4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4.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和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离退休费用、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7.6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08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和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耗材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日常运行发生的费用,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22.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费。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1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9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车辆制度改革减少了运行车辆,同时建立和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加大对车辆的管理力度,严格车辆使用和维修。
4、2016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1.72万元,主要是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及规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7辆(实际只有6辆,有1辆公务车还在拍卖中);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75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29元;车均维护费3.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日常运行开支如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4.84万元,降低23.6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十二条禁令,坚决控制压缩业务接待费、外出培训费、车辆的运行费等消费性支出,从而使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实际只有6辆,有1辆公务车还在拍卖中)。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或业务工作开展需要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及心理咨询设备等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