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5520052481/2023-000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1 |
长寿区2023年上半年享受2021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公示
按照财政部 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要求,现将拟发放长寿区2023年上半年享受2021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单位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大道251号附137号
通讯地址(邮编):401220
联系电话:40236068
联系人:费可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长寿区2023年上半年享受2021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公示表
重庆市长寿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