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729354M/2021-00098 | [ 发文字号 ] | 长扶组办发〔2020〕39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4 |
重庆市长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为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我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现将《重庆市长寿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街镇、区级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重庆市长寿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动态管理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和《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20〕91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按照《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渝扶组办发〔2020〕27号)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见附件1);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见附件2、3)。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采集贫困村、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贫困户收入情况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
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见附件4、5)。
(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
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附件6)。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针对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脱贫攻坚专项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结合脱贫攻坚“收官大决战”,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六)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核实标注工作
对现有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核实具体情况,对其中识别不准的脱贫户做清退处理;对其中当年识别无误的,重点采集完善2020年度相关数据信息。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
9月下旬,根据市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长寿区实际,制定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全覆盖开展工作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日至11月5日,各镇街组织开展进村入户相关工作,履行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月6日至11月20日,各镇街在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后,按照全区数据录入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开展系统操作,于11月20日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1月21日至11月30日,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到户到人数据的问题清单。
(五)问题数据核查
12月1日至12月10日,根据市、区两级数据分析形成的问题清单,组织各镇街开展实地核查。
(六)完善系统数据
12月11日至12月25日,按照统一安排,各镇街在信息系统中对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七)工作总结
12月26日至12月31日,各镇街对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以正式文件上报区扶贫办。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信息系统中“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三)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核实工作
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认识。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任务更重,各街镇务必高度重视,吃透政策,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科学合理安排,把好工作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较真碰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要减轻基层负担,防止工作翻烧饼和频繁返工,防止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
(三)提升数据质量。进一步配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立数据审核专班,紧盯脱贫攻坚普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把好数据填报、审核、录入关口,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镇街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重要问题及时反馈请区精准脱贫攻坚办,及时调度研究。坚持谁操作、谁审核、谁出错、谁负责工作机制。我办将根据工作进度和成效,对进度和效果差的镇街开展专项督导。
附件:1. 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 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3. 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4. 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表
5. 脱贫不稳定户信息采集表
6.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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