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单位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青龙岭2号

二、联系电话

023-40405620

三、办公时间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四、部门简介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委)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重庆市长寿区乡村振兴局牌子。目前区农业农村委内设办公室、综合科、行政许可管理科(政策法规科、重庆市长寿区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和对外合作科、生态能源和社会事业科、农业产业发展科、粮油和农田管理科、科教信息和市场品牌科、扶贫开发科、内审科等科室。

五、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研究。

(二)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地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及动物卫生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市级、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地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配合开展农业农村国际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援外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五)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对外协调和接待、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公文、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工作。承担机关、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新闻、舆情、网络安全、统战、群团、民族、宗教和计划生育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综合科。承担农业政策研究、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秘书组日常工作。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协调推进。起草地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统筹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三)行政许可管理科(政策法规科、重庆市长寿区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履行农业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及其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标准化、行政许可事项动态标准化等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渔政、渔港、农机等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种子、种苗、肥料、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牵头承担动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

(四)计划财务科。负责编报和执行部门财政预决算。负责区政府分块下达农业资金的计划、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资产、医保、社保、公积金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资产、医保、社保、公积金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和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

(五)乡村产业和对外合作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牵头制定有关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拟订地方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承担农业外事、外经、外援、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六)生态能源和社会事业科。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拟定地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七)农业产业发展科。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和标准化生产。起草地方经济作物、渔业、畜牧业、饲料饲草业、地方兽医事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指导农业种养循环和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农业生产信息调度分析,提出农业产品产需调控建议。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八)粮油和农田管理科。起草粮油发展、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规划和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起草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制定。指导粮食油料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牵头承担抗灾救灾、节水农业和农情信息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及建后管护。组织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

(九)科教信息和市场品牌科。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负责农业教育、干部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培训,推进实施职业农民制度。编制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编制地方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智慧农业建设规划。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安全监管体系、信用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

(十)扶贫开发科。承担区乡村振兴局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评。组织扶贫工作重大课题、发展战略的研究。负责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综合管理。指导扶贫项目库建设。负责协调办理扶贫资金审计相关工作。牵头承担区农业农村委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牵头负责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十一)内审科。负责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区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和财务决算、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风险管理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区农业农村委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承担目标管理、目标考核、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