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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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729354M/2021-001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1-25 [ 发布日期 ] 2019-01-31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贯彻执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方面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全区植物检疫(不含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区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意见、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提出农机化发展方向和重点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管理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将区农业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将区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委员会;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区农业委员会。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单位构成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特色产业招商科、粮油农机管理科(区农机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科(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科教信息和扶贫科(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许可管理科、内部审计科。直属事业单位7个:重庆市长寿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重庆市长寿区农业执法队、重庆市长寿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长寿分校、重庆市长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农业技术科研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35.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35.66万元,比2018年增加1960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5.25万元,比2018年增加11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以及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600.41万元,比2018年增加18496.4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万元比2018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办公用房的租金支出,该经费由区财政统一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并由我委直接支付至相关单位。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89.5万元,比2018年减少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40万元,比2018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员的数量以及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比2018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实有车辆数11辆,每辆车预算4.5万元,共计49.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92.73万元,比上年增加299.28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6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600.41万元。对于扶贫方面的资金是为了支持贫困户产业发展、保障贫困户安全住房、提供就业岗位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资金是为了提升项目区农业生产能力和群众的出行方便;对于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是为了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强化农业风险防范体系建立,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计划的实施;对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为了保护耕地,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杨霞,电话:023-404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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