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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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729354M/2020-000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2-03 [ 发布日期 ] 2020-02-07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拟订地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及动物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综合科、行政许可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和对外合作科、生态能源和社会事业科、农业产业发展科、粮油和农田管理科、科教信息和市场品牌科、扶贫开发科、内审科。直属事业单位8个:重庆市长寿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重庆市长寿区农业执法队、重庆市长寿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长寿分校、重庆市长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农业技术科研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将区农业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将区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委员会;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区农业委员会。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810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8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812.7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512.55万元,主要是政策性调整以及人员变化等原因增加107.52万元,项目资金增加10405.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8101.07万元,其中:教育21.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6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46万元,行政运行1275.59万元,事业运行1806.58万元,住房保障176.04万元,农业25490.32万元,扶贫3287.2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900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6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812.7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512.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7.5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405.0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88.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88.33万元,比2019年增加万11752.67元。其中:基本支出4042.76万元,比2019年增加107.5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以及人员变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245.57万元,比2019年增加11645.1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12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89.5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92.35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整以及人员变动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67.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3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767.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7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概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11个,涉及资金34058.31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85个,涉及资金30842.548万元;重点专项26个,涉及资金3215.762万元(见附表2)。主要用于扶贫项目、病虫害控制、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补助等重点项目。

2.重点专项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对于扶贫方面的资金是为了支持贫困户产业发展、保障贫困户安全住房、提供就业岗位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资金是为了提升项目区农业生产能力和群众的出行方便;对于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是为了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强化农业风险防范体系建立,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计划的实施;对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为了保护耕地,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霞  联系方式:023-404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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