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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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729354M/2022-000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重庆市长寿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承担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评;组织扶贫工作重大课题、发展战略的研究;负责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综合管理;指导扶贫项目库建设;负责协调办理扶贫资金审计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我单位无内设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59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93.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支出总计493.64万元。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593.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64万元,占66.3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0万元,占33.69%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49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6万元,占17.76%;项目支出405.98万元,占82.24%

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93.64万元。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3.64万元。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39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万元,占1.27%;卫生健康支出3.25万元,占0.66%;农林水支出380.63万元,占77.1%;住房保障支出3.12万元,占0.63%;其他支出100万元,占2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05.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3万元,公用经费23.3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阶段接受上级检查和相关部门调研较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公务接待费4.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430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5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5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我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金额为3828.6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得分

1

2020年脱贫攻坚宣传工作经费

38.477

100

2

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管理费

20.05

100

3

边缘户精准脱贫保财政补助资金

1.515

100

4

贫困劳动力就业财政补助资金

218

100

5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慰问金)

27.94

100

6

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精准扶贫项目资金

200

99

7

2020年扶贫专项

3322.679

99

(三)重点评价结果

2020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评价金额

得分

1

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精准扶贫项目

200.00

92.63

2

扶贫村饮水工程项目

1029.3

86.3

3

扶贫产业项目

2114.5

86.2

2020我单位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重点评价3项,评价金额为3343.8万元,其中: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精准扶贫项目评价金额200万元,得分92.63分;扶贫村饮水工程项目评价金额1029.3万元,得分86.30分;扶贫产业项目评价金额2114.5万元,得分86.20。项目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的精准扶贫项目,以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为目标,确保八颗街道石马村村民自种农作物、特色农业产业项目需水可灌、有水能灌,以利于农业的良性发展。该项目实施可有力推动农业产业结构性调整,实现石马村农业的向规模、深度发展,向城郊型、生态型、现代化的跨越,打造农村特色产业,扶持基础产业的发展。项目总体目标。巩固贫困村脱贫成效,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效益,进一步夯实贫困村产业项目的发展能力,强化产业扶贫实效。项目建成后,不仅可确保村民自种农作物、特色农业产业项目需水可灌、有水能灌,利于农业的良性发展,还可为石马村引进更多的特色产业项目和开发生态农旅项目打下基础,进一步推进石马村脱贫攻坚进程。项目效益,经现场走访观察并询问相关人员,该项目使村里的农田灌溉更便捷,提高了经济作物产量,基本能达到预期产业产值;根据建设前(后)照片和实地走访察看,该项目提升贫困村产业基础设施水平,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改善村民用水,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实地走访察看,该项目周围已布满绿色植物,无废弃施工物遗留,环境保持良好;该项目计划选定和建设完工后,8年内不得拆迁或改变用途;经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受益群众满意度为98.65%。存在的问题是项目资料未及时整理归档、未完善台账。

2.扶贫村饮水工程项目,为了深入解决农村饮水问题,长寿区财政局、水利局继续统筹推进扶贫村饮水工程建设,将八颗街道、江南街道、长寿湖镇、葛兰镇、洪湖镇、双龙镇、云集镇、龙河镇作为重点建设对象,加大投资力度,确保能够坚决打赢饮水安全这项脱贫攻坚中的硬仗,确保到2021年全面解决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饮水安全短板”在2021年底前全部清零销号,该项目根据长寿区水利局《关于下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资金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资金计划的通知》开展工程建设,工程范围涵盖8个街镇,涉及8个村,工程点根据受益人口分布,重点集中在建档立卡贫困户、档外饮水困难户附近,工程实施后受益总人口为16,73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50人。存在的问题是预算编制未细化,部分项目完工验收不及时。

3.扶贫产业项目主要内容为产业扶贫项目、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创业致富带头人项目、“一村一品”产业扶贫项目、产业到户项目五大类,该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86.86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执行效率不高,子项目均出现工期延期,个别项目停滞,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存在购置设备闲置和修理修建后再次损坏的情况,部分项目效益欠佳,无产业带动效果,未有效履行贫困户就业协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瑶,联系方式:023-404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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