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640/2026-0002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15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5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示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示
|
序号 |
决定文号 |
案由 |
执法机关 |
处罚依据 |
执法结论 |
决定日期 |
执法类别 |
备注 |
|
1 |
长林罚决字〔2026〕6号 |
刘金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处恢复商品林乔木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林地面积153平方米所需费用以每平方米30元计算0.2倍的罚款共计918元。 |
2026/2/9 |
行政处罚 |
资源科移交 |
|
2 |
长林罚决字 〔2026〕7号 |
王清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处恢复商品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林地面积35平方米所需费用以每平方米30元计算0.2倍的罚款计210元,恢复商品林未成林造林地224.2平方米所需费用以每平方米22元计算0.2倍的罚款共计986.48元,共计罚款1196.48元。 |
2026/2/28 |
行政处罚 |
规资移交 |
|
3 |
长林罚立字 〔2026〕10号 |
诚辰商贸(重庆) 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1.乔木林地处罚款项:处一般商品林乔木林地1813.4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按40元/平方米计、土地复垦费按10元/平方米计,合计单价后按1.0倍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90670元。2.灌木林地处罚款项:处一般商品林乔木林地556.9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按24元/平方米计、土地复垦费按10元/平方米计,合计单价后按1.0倍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8934.6元。 |
2026/5/15 |
行政处罚 |
资源科移交 |
|
4 |
长林罚立字 〔2026〕11号 |
邱华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处公益林乔木林地84.3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以每平方米50元计算0.2倍罚款合计843元。 |
2026/3/11 |
行政处罚 |
资源科移交 |
|
5 |
长林罚立字 〔2026〕12号 |
周启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处恢复公益林乔木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林地面积160平方米所需费用以每平方米50元计算0.2倍的罚款共计1600元。 |
2026/4/13 |
行政处罚 |
资源科移交 |
|
6 |
长林罚立字 〔2026〕13号 |
杨厚国盗伐林木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
处盗伐林木价值5.5倍的罚款2028.95元。 |
2026/4/13 |
行政处罚 |
群众举报 |
|
7 |
长林罚立字 〔2026〕14号 |
张宗余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
处没有猎获物罚款1200元。 |
2026/4/27 |
行政处罚 |
工作发现 |
|
8 |
长林罚立字 〔2026〕16号 |
陕西冠创域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毁坏林木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1.公益林乔木林地处罚款项:处公益林乔木林地464.6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按40元/平方米计、土地复垦费按10元/平方米计,合计单价按0.3倍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6969元。2.商品林乔木林地处罚款项:处商品林乔木林地68.2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按20元/平方米计、土地复垦费按10元/平方米计,合计单价后按0.3倍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613.8元。 |
2026/5/18 |
行政处罚 |
资源科移交 |
|
9 |
长林罚立字 〔2026〕17号 |
叶宜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1.处公益林乔木林地38.12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按40/平方米计、土地复垦费按10元/平方米计,合计单价后按0.2倍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381.3元。 |
2026/5/29 |
行政处罚 |
资源科移交 |
|
10 |
长林罚立字 〔2026〕18号 |
柯明全非法占用林地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1、处一般商品林灌木林地面积312.6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按12元/平方米计算,因涉案地块位于城市规划区,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渝财综〔2017〕109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对柯明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按2倍征收计算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4元/平方米、土地复垦费按10元/平方米计算,合计单价34元/平方米按0.5倍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314.2元。 |
2026/5/29 |
行政处罚 |
规资移交 |
|
11 |
长林罚立字 〔2026〕19号 |
冯中川滥伐林木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三款 |
责令冯中川限期于20日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滥伐株数1.2倍树木12株,本机关并对冯中川处以以下行政处罚:1、处滥伐林木价值3.5倍的罚款6338.5元 |
2026/6/15 |
行政处罚 |
群众举报 |
|
12 |
长林罚立字 〔2026〕20号 |
谭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2026/7/2 |
行政处罚 |
区公安局移送 |
|
13 |
长林罚立字 〔2026〕21号 |
重庆聚三 亦农业开发有限公 司擅自改变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规定用途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的规定 |
限期拆除全部疫木篱笆,对涉案疫木全部实施无害化处置,彻底消除疫情传播风险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6/6/24 |
行政处罚 |
群众举报 |
|
14 |
长林罚立字 〔2026〕23号 |
孔凡贵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乔木林地90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按20元/平方米计、土地复垦费按10元/平方米计,合计单价后按0.2倍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40元。 |
2026/7/2 |
行政处罚 |
资源科移交 |
|
15 |
长林罚立字 〔2026〕24号 |
甘国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
处恢复商品林竹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林地面积43.6平方米所需费用以每平方米30元计算0.2倍的罚款计261.6元。 |
2026/7/14 |
行政处罚 |
资源科移交 |
|
16 |
长林罚立字 〔2026〕25号 |
张雁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
1、处乔木林地140.55平方米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按20元/平方米计、土地复垦费按10元/平方米计,合计单价后按0.2倍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843.3元。 |
2026/7/13 |
行政处罚 |
资源科移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