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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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自评结果

日期:2024-11-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依据《教育督导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长寿区开展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自评。        

一、指标达标情况

(一)普及普惠程度指标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各县(市、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应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应达到50%

经自评,长寿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2.94%

自评结果:长寿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达到评估标准。

(二)园舍合格情况

《办法》规定,各县(市、区)要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确保幼儿园班额达标,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画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经自评,长寿区制定了幼儿园布局规划,每个街镇均设置一所中心幼儿园。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8所幼儿园中,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的幼儿园8所,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的幼儿园8所,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的幼儿园8所,达标率均为100%,符合评估认定审核标准要求。2017年前规划设计的91所幼儿园中的78所,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建筑面积达标率均为100%;另外13所幼儿园三项指标均超过50%

自评结果:长寿区园舍和幼儿图画书配备达到评估标准,玩教具基本达到评估标准。

(三)教师合格情况

《办法》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规定,各县(市、区)要配足配齐教师,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幼儿园应当按照服务类型、教职工与幼儿以及保教人员与幼儿的一定比例配备教职工,满足保教工作的基本需要。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经自评,长寿区幼儿园现有教职工2104人,其中专任教师1051人。全区专任教师与在园幼比为1:12,高于1:15的师幼比要求。长寿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师工资政策,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年均收入占在编教师的47.6%,按时足额发放幼儿园教职工工资。长寿区动态调整各公办园教职工核定编制总量,不存在有编不补的情况。

自评结果:长寿区教师配备数量达到评估标准,教师工资待遇基本做到“同工同酬”。   

(四)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办法》规定,各县(市、区)要完善党建制度,健全财政投入制度、收费制度、监管制度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经自评,长寿区党建、投入、收费、监管、风险防控等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完备。长寿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市定标准。

自评结果:长寿区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达到评估标准。

综合以上自评结果:长寿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达到国家评估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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