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全镇小学及学前教育工作。
2.负责全镇小学、学前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全镇小学、学前教育的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和协调,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幼儿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承担全镇小学、学前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
5.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
6.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实施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的责任。
7.指导全镇小学、学前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信访、档案、安全、综合治理和教育宣传工作。
8.主管全镇小学、学前教师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0.归口管理全镇小学、学前教育的对外交流工作。
11.管理、指导全镇小学、学前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工作。
12.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13.承担全镇小学、学前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14.承办区教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中心小学校是管辖3所幼儿园和3所小学校的独立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安稳办、办公室。2022年秋期总计在校学生1121人:其中学前教育公办幼儿164人,学前教育民办幼儿138人,小学生819人。在职在编教师128人,退休教师69人。现有学前教学班公办8个,学前教学班民办5个,小学教学班31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93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8.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8.4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7.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67.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93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17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3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7.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0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5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8.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8.15万元,比2022年增加7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2.78万元,比2022年增加43.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主要用于保障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中心小学校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37万元,比2022年增加17.59万元。
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中心小学校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2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2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37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1个,涉及资金8万元。重点项目6个,涉及资金27.3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小波 联系电话:023-4084018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