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53G/2022-0026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2 |
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全镇教育工作。
2.负责全镇各小学及幼儿园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负责全镇教育体制改革,负责各小学及幼儿园的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各小学及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和协调,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本镇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教育资助的管理;管理经费收支工作。
5.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实施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的责任。
6.指导各小学及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工作。负责全镇的信访、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和教育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管理全镇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各校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工作。
8.管理教育工会和离退休教师工作。
9.负责全镇的党纪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各单位各类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中心小学校是独立预算事业单位,下属1所小学、2所教学点、2所公办园、1所民办园。内设机构有行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安稳办、德育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16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2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6.11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0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70.41万元,主要是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减少3.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去年减少266.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165.1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866.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9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70.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64.6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7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2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9.00万元,比2021年减少266.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9.67万元,比2021减261.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以前年度职业年金的补缴等,主要用于保障全镇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重点工作;项目支出39.33万元,比2021年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学生资助项目预算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编制等。
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48万元,比2021年减少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比2021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6.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33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2个,涉及资金39.33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左伟 联系方式:(左伟,电话:023-40821070)